更新時間:2022-04-23 10:24:18作者:佚名
音樂學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11.省屬公費師范專業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定向就業地區分配時,在各專業預錄取的考生中,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定向就業地區計劃數內由考生自行選擇,額滿為止。
12.特殊省份的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對于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錄取。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同分錄取時,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進行擇優錄取;同分同位次錄取時比較單科成績。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只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條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在我校長春校區,其他專業在我校四平校區;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就讀地點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專科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在吉林師范大學分院和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院。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