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7 08:17:34作者:佚名
2.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在工作日內到學校簽署放棄本次錄取資格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辦理本次放棄錄取資格手續的考生視為同意我校錄取意見。
2021年4月12日12:00時前
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相關手續。
備注:最終的時間安排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我院公布為準。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學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注冊。逾期未報到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考生的錄取分數線,學校將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按照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三)學費標準: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學費標準嚴格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下浮后的標準執行。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參加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三)凡被學校錄取到單招專業的考生,不得申請轉入其它學校。
(四)學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
(五)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在單獨招生工作中學校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