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31 08:15:47作者:佚名
9.所有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紙上作任何標記,不在指定區域作答的內容一律無效。
10.考場時鐘僅做參考,考試實施過程中各個時間節點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出的相應信號為準。
11.音樂類考生面試時若需伴奏,請在2021年12月22日9:00至28日17:00登錄報名系統錄入伴奏人員信息,并上傳伴奏人員身份證照片。
12.音樂類《專業統考通知單(面試)》預計將于12月28日開放打印。面試將于12月30日開始,考生須根據《專業統考通知單(面試)》上的考試時間按時參加面試。
13.音樂類考生參加面試進入考場至面試結束,嚴禁喧嘩或隨意說話、嚴禁自我介紹或出現任何暗示情形。音樂類考生進入考場后考試未開始前,嚴禁伴奏人員擊打鍵盤或彈奏樂器。
14.所有考生不得穿國家機關制式服裝和培訓機構統一服裝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