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4 14:32:20作者:admin2
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對普查登記的主要數據,先進行快速匯總。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匯總結果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數據進行審核后,于2011年2月底前發布公報。
人口普查大致劃分為三階段:一、準備階段。2010年11月1日之前的工作都屬于準備階段,由各級普查組織機構、各級人普辦制定人口普查的各項工作方案。二、入戶調查和復查階段。其中第一小段就是用10天的時間(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0日)進行逐戶入戶調查;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則進行復查和事后質量抽查。前一階段的入戶調查工作,需要普查員一家一戶不遺漏地調查;復查和抽查階段,是對全國抽查萬分之一的居民(共約12萬人)。普查員、普查指導員會來到被抽中的家庭,再次對居民進行訪問,用第二次所填的數據和第一次進行比對,由此確定調查質量。三、數據匯總和資料開發利用階段。2010年12月起,全國人口普查工作進入數據匯總和資料開發利用,這一階段要把普查的數據逐級匯總在一起,然后把主要數據公布出來,再對所有的數據進行深度加工利用。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記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將于明年4月底將通過公報的形式對社會公布主要的結構數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