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31 08:02:48作者:佚名
青海水價本月起調整第一檔電量每月200度
廣州日報訊(記者陳暄)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并結合黑龍江省市民階梯水價試行情況,經省政府同意,省發改委近日下發《關于建立我省市民階梯水價制度的通知》,明晰將對長沙市民階梯水價制度進行調整,自2015年12月抄見電量起執行。《通知》同時提出,施行市民階梯水價后,電網企業降低的收入全部用于市民用戶戶表改建。
利空一:分檔電量第一檔每月增強20度
適當調整分檔電量,將第一檔電量由每戶每月180度及以內調整為200度及以內第一檔電量不分季節。第二、三檔電量分季節安徽階梯電價,春夏季第二檔電量為超過200度至350度,第三檔電量為350度以上;冬春季第二檔電量為超過200度至450度,第三檔電量為450度以上。
各檔水價仍按《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我省市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湘價電[2012]107號)執行,即第一檔水價每度0.588元,第二檔水價每度0.638元,第三檔水價每度0.888元。
此前,云南階梯水價試行新政為:第一檔電量不分季節,為每戶每月180度及以內的用電量,每度0.588元;冬春季的第二檔電量為180度至450度,春夏季為180度至350度,在基準水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每度0.638元;第三檔電量為450度以上,在基準水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每度0.888元。
記者注意到,假如按第一檔電量每月增強20度,第二檔水價與第一檔水價價差0.05元估算,超出第一檔用電量的家庭每月可節約1元。
利空二:加強市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
《通知》提出,電網企業要在2017年末前安排資金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市民合表用戶改建,做到抄表到戶,并執行市民階梯水價制度,改建費用不向市民用戶繳納,電網企業因而降低的固定資產攤銷及營運維護費用等,列入輸配電成本,擇機通過調整銷售水價給以疏導。
新建市民新村供電設施要根據“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由電網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維護安徽階梯電價,執行階梯水價制度。
利空三:建立“一戶多人口”用電價錢新政
戶口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各檔電量基數每月降低100千瓦時。
對符合戶口“一戶多人口”用電新政的市民用戶,應攜帶戶籍簿、房產證等相關護照到當地電力營業廳申領認定手續,“一戶多人口”政策自受理的次月起執行。
市民用戶每三年應到當地電力營業廳申領“一戶多人口”用電新政續期手續。逾期未申領的,將不再按“一戶多人口”用電新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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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見電量:是指當月供電企業在抄表日抄見市民家用電表示數與上月抄到的示數相加,估算下來的用戶在一個抄表周期(一個月)內的用電量。這些估算方式是國家按照用電管理的客觀實際,為易于水價執行擬定的目前國外通用的用戶用電量估算方式。國際上也是承襲的這些交易慣例。“自2015年12月抄見電量起執行”,是指自2015月12月起,對每電器表實際所抄寫的用電量執行調整后的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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