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08 21:02:34作者:佚名
重慶在線記者張庭銘
2月11日成都限行時間,記者從成都市交警局據悉成都限行時間,該局決定于2023年2月12日零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期間臨時交通管理舉措。解除臨時交通管理舉措后,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時間由現今的工作日6:00至22:00恢復為工作日7:30至20:00。
具體詳情如下:
按照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預防“三大會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月12日零時解除重污染天氣藍色預警的通知》要求,根據《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重污染天氣期間施行臨時交通管理舉措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于2023年2月12日零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期間臨時交通管理舉措。
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舉措恢復如下:
一、“尾號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號限行”范圍:成都市繞城高速道路(G4202)(不含)以內所有公路。
三、“尾號限行”車輛:所有“川A”、“川G”及外省籍大型、微型載客車輛。
四、“尾號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汽車根據機動車車牌(含臨時車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位工作日嚴禁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內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為:禮拜一為“1”和“6”;禮拜二為“2”和“7”;禮拜三為“3”和“8”;禮拜四為“4”和“9”;禮拜五為“5”和“0”。
(二)禮拜六、星期天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變更為工作日的,當天不施行“尾號限行”。
五、下列汽車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車輛車牌的載客車輛;
(二)持C5駕駛證的殘障人駕駛的殘障人專用車輛;
(三)軍車、警車、消防搜救車、救護車、工程搶修車和巡游轉租車;
(四)懸掛使使館車牌汽車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汽車;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汽車。
六、對違犯限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