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4 14:24:22作者:佚名
(一)畢業基本要求
1. 通過所有學位課程并完成學分;
2、博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限不超過6年大學幾年畢業,碩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限不超過5年;
3、完成培訓計劃并通過中期考核;
4.完成論文并通過論文評審和答辯。
(二)學位授予的基本條件
1、符合畢業基本條件;
2、研究成果符合相應要求;
3.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
2、教育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及授予學位的基本要求(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畢業基本要求
1. 通過所有學位課程并完成學分;
2、博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限不超過6年; 碩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限不超過5年;
3、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臨床科室輪換,臨床工作量滿足相應要求;
4、通過臨床能力(理論和技能)畢業考核(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的碩士生免試);
5、碩士研究生應取得《醫師資格證書》;
6.完成論文并通過答辯。
(二)學位授予的基本條件
1、符合畢業基本條件;
2、研究成果符合相應要求;
3、碩士研究生已完成第一階段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 博士考生已完成專科醫師培訓并取得《專科醫師培訓資格證書》(如國家和江蘇省已開展專科醫師培訓)。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推遲學位申請的,注冊取得學籍六年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其碩士學位申請資格;
4.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
3.非學術性教育博士學位:在職醫師臨床(口腔)醫學專業醫師研究生畢業及授予學位的基本要求
(一)畢業基本條件
1. 通過所有學位課程并完成學分;
2、在校學習時間不少于3年且不超過6年;
3、完成培訓計劃并通過中期考核;
4.完成論文大學幾年畢業貝語網校,通過技能考核并通過論文評審和答辯。
(二)學位授予的基本條件
1、符合畢業基本條件;
2、取得專科醫師培訓證書,或取得主治醫師以上職稱證書;
3、取得國家醫師外語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4、研究成果符合相應要求;
5、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
4、非學歷教育類碩士學位:在職人員申請與研究生同等學歷碩士學位的基本要求
1. 通過所有學位課程并完成學分;
2.從入學到申請學位的時間不超過5年;
3、完成培訓計劃;
4、在職人員可申請綜合學科碩士學位和外語統一考試,具有相當于研究生畢業的學歷;
5、研究成果符合相應要求;
6、申請臨床、口腔碩士學位者,應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
7、完成論文并通過答辯;
8.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
附錄:
南京醫科大學關于研究生學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的相關規定
(一)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博士學位時,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SCI收錄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論文,并且:
(1)IF(2)IF≥3.0,排名前兩名;
(3)IF≥5.0,排名前三;
(4)IF≥10.0,排名前四。
2、獲得與學位研究課題相關的國內或國際發明專利授權的第一至第三發明人。
3. 人文醫學、衛生政策與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中國社會科學引文數據庫(CSSCI)或《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綜述》收錄期刊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研究課題相關的科研論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
(二)具有專業學位的博士生(包括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博士學位)。 申請博士學位時,所提供的研究成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要求;
2.以第一作者在MEDLINE收錄期刊發表至少1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論文。
(三)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含學歷教育學歷學位碩士學位和非學歷教育學歷學位碩士學位)申請碩士學位時,提供的研究成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來源期刊發表至少一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論文。
2.在SCI收錄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論文,并且:
(1)IF(2)IF≥3.0,排名前三;
(3)IF≥5.0,排名進入前四;
(4)IF≥10.0,排名前五。
3、教育學、法學、管理學、人文醫學類碩士研究生,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中國社會科學引文數據庫(CSSCI)、中國科技論文統計來源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概覽》收錄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至少1篇與學位研究課題相關的科研論文。 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收錄期刊上發表至少2篇與學位研究課題相關的科研論文。
4、獲得與學位研究課題相關的國內或國際發明專利授權的第一至第四發明人。
(四)專業學位碩士學位學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專業學位碩士學位;非學歷教育專業學位碩士學位)申請碩士學位時,提供的研究成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狀況:
1、符合前三類任意一項標準;
2.以第一作者在科技論文統計來源期刊發表至少一篇與論文相關的文章(可以是論文、案例分析報告、綜述、摘要),或發表國際會議摘要。
(五)對以上四類研究生研究成果的認可:
1、學位申請者第一簽字單位必須是南京醫科大學或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XXX附屬醫院);
2、研究成果的通訊作者必須包括研究生導師,導師第一簽字單位為南京醫科大學或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附屬XXXX醫院) ;
3、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必須是南京醫科大學或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XXX附屬醫院),且發明人包含導師;
4. 文章的影響因子是根據發表年份計算的。 若當年SCI影響因子報告尚未發布,則計算該期刊上一年的影響因子;
5、根據SCI收錄期刊的動態變化,投稿或錄用時被SCI期刊收錄的文章將被認定為SCI論文;
6. 在被SCI收錄之前,Journal of Biomedical Research(JBR)被視為SCI收錄期刊,但不計算影響因子。
(六)學校與境外實驗室聯合培養研究生學位申請要求:
1.學位申請人申請學位時使用的研究成果簽字單位必須是南京醫科大學或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附屬醫院/南京醫科大學XXXX附屬醫院),且研究成果提供的結果必須符合相應的類別。 研究生申請學位的條件;
2. 導師必須是研究成果的作者之一。 是否為通訊作者,可根據分配時研究生院、導師及聯合培養機構的協議確定。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