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4 10:09:42作者:佚名
一、基本原則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 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負責統一部署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制定和審查相關政策。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復試和招生,督導室負責督導。 各學院是復試招生工作的主體。 院長、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院長為直接責任人。 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督導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負責。 組織實施學院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 督導組組長為秘書,負責對學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接受考生舉報和投訴。
三、招生計劃
學校以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基礎,根據國家下發的實際招生計劃,根據學校“雙一流”建設總體規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確定各學院的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因素。 各專業(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由學院確定。
四、復審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復試基本成績和學院招生計劃確定復試成績。 復試分數線根據招生專業(部分專業根據研究方向)劃定。 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名單。 同時招收全日制和兼職考生的專業(研究方向),按同一分數線列入復試名單。 復試應采取平衡的形式。 結余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專業(研究方向)招生規模的120%。 招生規模不包括保送生、單身考生、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人數。 生源充足的招生院校可適當擴大間隙復試比例。 個人考試、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少數民族骨干項目考生復試成績由學校確定。 我校不進行專項復試。
2.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在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復審。 審核條件以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一)參加統一考試的考生需審核:①準考證; ②身份證及學歷證明原件(本科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核驗,畢業證入學時須重新驗驗); ③ 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處或人事部門公章)。
(二)單項考試考生需審查:除(一)中的材料外,還須具有學士學位畢業四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之前獲得學士學位畢業)。
學歷、學歷異常的考生,須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核采取現場提交信息的方式進行,學院安排專人進行審核。 學院的資格審查形成書面記錄并留存備查。 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3、復驗方法
(一)復審形式和內容
采取離線復試的方式。 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 復試總分為300分。
專業課筆試科目為我校《2023年碩士學位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 筆試時間2小時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由各學院統一安排。
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 面試內容包括英語(50分)、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150分)。 英語水平測試可采取翻譯、聽力、口語等形式; 專業知識的考核可采取面試問答、計算與寫作、繪圖等形式。 具體考核內容請參考招生學校的復試及招生細則。 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報考會計學碩士、圖書情報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復試時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成績計入總分。復試。
(二)復審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① 各學科(學位類別)設立面試小組并編號。 每個面試組設組長一名,成員不少于4人(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至少1人具有良好的英語聽說測試能力,負責測試面試人員的英語聽說能力。候選人的英語水平。 面試組成員由面試現場確定。 成員名單將嚴格保密。
② 各面試小組必須統一績效評價標準。 各面試組成員將根據標準獨立對現場每位考生進行評分,無需相互商量,并填寫《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評分表》。
③應聘者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將剩余成員的平均分作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成績表》經面試小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④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組將面試情況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
⑤ 各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面試成績進行匯總評分。 匯總評分時,應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其中包括督導組成員。
⑥面試基本流程如下:
(一)面試考生現場確定面試分組和面試順序。
(b) 面試考生應在等候區等候,關閉手機并交出。
(三)面試考生在導游的帶領下前往指定分組進行面試。
(四)面試結束后,考生直接離開復試地點。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出示獲獎證書、各類證書等體現自己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⑦各學院將對考生的整個面試過程進行錄像記錄。
所有面試流程和要求均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碩士學位復試工作規范》執行。
對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的成人教育本科新生和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將安排在學期期間以筆試形式加修兩門本科課程。復試。 具體筆試形式由學院確定。 ,如果你的附加考試科目不及格,你將不會被錄取。
(三)復試紀律
① 復試題及其評分參考在使用前均為國家秘密材料。 各學院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考試自試題管理規定》。
② 禁止考生泄露、公開相關信息。 如有違規,將按照考試違規和紀律進行處理。 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規定,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 入學后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綜合審核。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③今年有親屬在我校申請碩士學位的相關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申請的學科(學位類別)的全部復試和錄取。
④ 所有參與復審工作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均應簽署《復審工作保密責任書》。
⑤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
4.調整復測
調整工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調整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
(一)申請轉學的考生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原申請學科國家標準,并符合教育部復試要求。每個學院。 具體專業、招生人數、接受轉學條件請參見各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招生細則。
(二)所有轉學考生必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中提交申請,并按照各學院的要求及時確認相關信息。 逾期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三)學校將根據考生申請及各單位錄取的具體情況,確定調整工作的后續安排、調整系統的開啟和關閉時間,調整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
(4)復試方式可通過互聯網遠程調整。 具體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在各招生院校復試招生細則中公布。
五、招生工作
1、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只有達到或超過60分的人才能被錄取。
2、總成績=初試成績(百分分)×50%+復試成績(百分分)×50%。 總分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轉學考生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30%,由轉學學校確定。
3、根據各招生專業(研究方向)的錄取計劃,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初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自修科目總成績的順序錄取。
4、凡被我校確定錄取的轉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完成錄取確認手續。
5、擬錄取考生與導師之間進行雙向選拔。 學院在考生入學前確定并統一報送被錄取考生的導師。
六、時間安排
時間
內容
3月20日左右
學校公布復試招生工作辦法,學院公布復試細則和復試名單。
3月31日前
學院組織復試并公布擬錄取名單
7. 應急響應程序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碩士生復試的相關要求,制定了《碩士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各招生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落實。
八、信息披露
嚴格執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照“誰公開、誰控制”、“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準確、規范、全面、及時地公布招生計劃、復試、錄取情況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予以公開。
九、檢查與復議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他們將按照“誰負責誰負責”的原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2、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 學校督導室和研究生院成立復試督導檢查組,開展網上和現場檢查,對復試錄取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學院督導組對學院工作進行自查和督導。
3.實行復議制度。 各學院要暢通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 受理投訴和申訴應當有期限。 經調查核實投訴、申訴屬實的,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復核。
十、其他事項
1.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后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學校不提供住宿。 非全日制學生不會轉入考生個人檔案和戶籍關系,僅在錄取時接受針對性培訓并簽訂定向協議。
2.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校醫院組織。 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并取得學籍。
3、錄取后,所有考生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進行綜合審查。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按照相關收費標準,每名學生收取復試費80元。
5、如上級部門出臺新政策,我校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布。
本方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