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7 15:21:30作者:佚名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良好品德和身體條件。
(三)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除另有規定外濰坊市事業編考試,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7年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山東省或濰坊市組織招聘選拔“選派高校畢業生進村務工”、“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并在3年內考核通過的人員(指2013年、2014年、2015年錄用選拔的人員,含大學畢業生) 2015年重新就業到村工作的,其中,省委組織部招聘到村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入選)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崗位。其中,各縣、市、開發區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僅限于“招收高校畢業生進村服務”、“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和駐村服務人員。縣、市、開發區。 戶籍(學生籍)在本縣城區、開發區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申請。 已享受優惠政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錄用人員,不再享受優惠政策。
符合濰坊市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軍人”(憑接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軍人接收安置證明濰坊市事業編考試,下同)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對于退休的大學生。 “退役大學生軍人”須符合下列三種情況之一:
1、通過高考并取得當地全日制普通院校錄取通知書后入伍,退役后返回原院校完成學業的;
2、地方全日制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后返回原高校完成學業;
3、應征入伍并在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后退役的。
濰坊市定向招募退役大學生軍人,符合濰坊市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軍人”即可報名。
各縣、市、開發區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軍人崗位,只有符合縣、市、開發區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軍人”才能報名。
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兵”不再享受定向招收政策。
退役大學生軍人尋求自主創業的,2年內被各級機關或財政補貼機構錄用或錄用的(2015年、2016年退役者),須交回《城鎮退役軍人自主創業證》向民政部門退還一次性經濟補貼,不再享受個體經營優惠政策。
2017屆全國普通高校藏族學生(高考時戶籍為西藏,下同)畢業生,或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藏族班畢業生,均可申請招聘為符合崗位條件的西藏高校畢業生提供崗位。
申請應屆定向、委托培養畢業生的,須征得定向、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申請,也不能憑已獲得的學歷申請; 現役軍人不能申請;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嚴重警告以上人員的“退役軍人”不能申請;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其他法律規定禁止就業情形的人員不得申請。 申請人不得應聘與其有親屬關系的職位。
若招聘職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工作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計,以2017年1月12日為截止日期。
2、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 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報考者應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下同),如實填寫并提交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不戴帽子的數碼照片(分辨率:160像素) (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必須清晰)。 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每人僅限申請一個職位。 申請人在資格審核期間可以修改注冊信息。 審核等待時間為2小時,從注冊信息提交完成開始計算。 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初審未通過者,可在報名期間申請其他職位。 應聘者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招聘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檢查單位網上報名狀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英語作文網,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 符合申請資格并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拒絕申請; 初審不合格的,應當說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申請人補充。 審核期限屆滿后,招聘單位未在48小時內處理報名信息的,視為初審通過。 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熱線將有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 網上支付
付款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申請人可以在審核期滿后、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合格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 逾期未完成網上支付手續的,視為放棄。 繳費成功者須于2017年3月15日14:30前登錄網站打印準考證和《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含應聘人員誠信情況)公共機構)面試時使用的承諾書)。
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試費用按每科每人40元收取。
擬享受考試費減免的考生無需網上繳費。 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新化勝利街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 路口以南、道路以東100米處)辦理考試費減免核定手續。 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超過期限者,視為自動放棄。
對于最終報名確定的招聘人數未達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招聘職位,擬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 擬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減少聘用計劃。 被取消招聘職位的應聘者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其他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