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0 21:56:0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流程的順暢執行,以及保障學校和考生雙方的權益不受侵害,依據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優化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湘教發﹝2024﹞54號)等文件的具體要求湖南科技學院招生網,并充分考慮我校的具體情況,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正式名稱為湖南科技大學,其英文名稱是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頒代碼為10534,性質屬于公辦教育機構,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湖南科技大學設立了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主要負責統籌和執行學校的專升本考試及錄取事宜。
第四條,學校設立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在本科生院內設立專升本選拔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由本科生院院長擔任主任,主要負責組織、協調以及實施專升本選拔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此次專升本招生考試實施全面監管。為了維護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接受來自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設立了監督舉報熱線電話: 。
第三章 招生對象
第六條,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包括免試生)均有資格報名參加我們學校舉辦的普通本科院校的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遵紀守法,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我省2025年度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生群體,包括但不限于高職院校、高等專科院校的畢業生,以及本科院校中取得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這些信息以學信網提供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數據為準;同時,還包括具備退役大學生免試報考資格的應屆及往屆退役大學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在校學習期間或服役期間若受到警告或更嚴重的紀律懲罰,且在報名參加之前網校頭條,這些處分尚未被撤銷。
因違反刑法規定,已被相關機關實施強制措施或正在執行刑罰的人;因違反國家關于教育考試的規定,被暫停參加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并被保留在停考期間的人。
去年已報名并參與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群體,以及去年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那些選擇放棄錄取資格的個體。
第七條,規定所有考生應在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期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信息管理平臺”,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專升本信息平臺,完成報名手續。在報名過程中,考生需要遵循高職專科專業與本科專業相匹配的原則,而《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對應目錄》,則是考生報考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八條,2025年度,我校將進行專升本招生,涉及的專業包括安全工程、法學以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具體的招生名額,將在湖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布。請注意,所有招生名額的最終確定,均以上級部門發布的官方信息為準。
第五章考試考核
第九條,2025年的專升本考試將由學校的本科生院負責統籌安排。考生應參照本科生院在官方網站上發布的考試大綱進行復習湖南科技學院招生網,該大綱的權威發布平臺為學校本科生院官方網站,其網址為:。
第十條考試科目
注:各專業考試科目總分為500分。
第十一條 考試時間
第十二條免試生考核
免試生需接受評估,評估日期暫定于2025年3月30日,評估的具體形式將由學校本科生院負責安排職業適應性測試,該測試的成績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同時,獲得個人三等功或以上榮譽的考生將無需參與評估。
第六章 劃線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將本校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專業人才培養所需條件、生源的整體質量以及本校其他專業的平均錄取率等因素全面考量,據此確定各專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或相關標準。對于未能達到此分數線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第七章 錄取
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準則,省教育考試院統籌安排,促使各招生院校協同進行統一錄取流程。
免試計劃的錄取工作需在普通計劃考試前完成,且必須在4月上旬前完成相關錄取手續。具體操作需遵循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中附件2所規定的具體安排。
第十六條,對于普通類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原則上應在五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省教育考試院會依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操作,基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結合我校各專業的生源數量和招生計劃,以1:1的比例,依照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投檔。在首次志愿錄取階段,考生需根據其總成績(即兩門統考公共科目及一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的總和,對于有加試要求的考生,還需包含加試成績)進行選拔;而在征集志愿階段,則僅依據考生的兩門統考公共科目成績(不包括專業綜合科目成績)進行篩選。首次志愿錄取完成后,省教育考試院會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并向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一次征集志愿的機會,此次征集志愿將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進行投檔和錄取。在錄取階段,若遇到總分并列的考生,將依照以下同分排序規定進行錄取:首先依據大學語文成績,其次為高等數學,再是大學英語,最后是專業綜合科目,按照這些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在首次志愿錄取階段,脫貧計劃依然得到執行,對于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常規錄取比例的10個百分點(此比例的計算基于實際參考人數)。在具體錄取過程中,脫貧家庭畢業生的排序將與普通考生相同,均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省考試院完成專升本投檔工作后,學校會對擬錄取的考生信息進行上報,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一旦審核結果為通過,學校便會在本科招生官方網站上對擬錄取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省教育廳的學生處負責對擬錄取的學生名單進行學歷的核對與審查,這一過程通常在六月底之前完成。對于學歷不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而對于學歷達標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將負責辦理錄取手續,隨后學校將根據省考試院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學籍學歷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計劃在九月底之前完成專升本學生的報到入學手續以及學籍的注冊。學生入學后,將強化對錄取資格和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核,對專科學歷的電子注冊信息進行嚴格審查,以保證本科階段的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的注冊信息完全相符。
第二十一條,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需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進行學習,他們將在校學習兩年的時間。在此期間,他們不得進行專業或學校的轉換,也不得采用非全日制的學習方式。學校會為這些學生制定獨特的人才培養計劃,以提升人才培養的整體質量。只要學生完成了本科教學計劃中規定的所有內容,并滿足畢業要求,學校將依照教育部相關法規,頒發給他們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明確記載“于我校XX專業從專科升入本科階段進行學習”,學習期限需根據正式進入本科學習及實際獲得畢業證書的時間來具體填寫。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收費方面嚴格遵守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以及湖南省教育廳共同制定的規定和標準。
第二十三條,學校針對專升本招生設有咨詢熱線,本科生院本科招生辦公室的電話是58290670,考試中心的電話是0731-58290217;同時,設有監督舉報的受理電話,號碼為58291312。此外,學校的官方網站、招生頁面以及本科生院的網站地址也已提供。
若本章程內容與上級相關政策存在沖突,應以國家及上級相關政策為準繩。對于未明確的事項,應依照上級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正式生效,其具體解釋工作則由湖南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承擔。
附件: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專升本考試科目考試大綱
湖南科技大學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