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計算機在我國企業中的廣泛應用,大眾并未充分認識到首席信息官(CIO)崗位的關鍵性。在那個時期,企業內的數據主要集中處理,通常設立計算中心等機構chiefexecutiveofficer是什么意思?怎么讀,其職責包括管理計算中心的硬件設施,以及承擔整個企業的數據處理任務。除此之外,很少觸及其他領域的工作內容。在計算中心,一般由一位對計算機技術有著深厚理解的專家擔任主任。他的職責主要是確保計算中心計算機系統的穩定運作,偶爾還會指導手下技術人員開發一些適用于企業的計算機軟件。這樣的企業計算中心負責人,是否與現今人們常提到的CIO角色相類似呢?
實際上,CIO與計算中心主任的職責存在著本質的差異。首先,我們需探討CIO這一角色的起源:自80年代起,隨著計算機的體積逐漸縮小,分布式信息系統應運而生。這一趨勢伴隨著計算處理能力的分散化,進而導致信息資源在組織內部各部門間的廣泛傳播。隨著信息技術與企業各部門業務間的聯系日益緊密,單純的技術人才已不足以應對這種涉及多部門、多業務的信息管理工作,因此迫切需要一位能夠全面負責企業信息事務的人選。正是在這樣的需求下,CIO這一職位應運而生。自CIO職位提出以來,它迅速獲得了企業的廣泛認可。如今,在眾多發達國家的公司和企業中,CIO已成為關鍵崗位之一。根據美國的調查,大約80%以上的企業設置了這個職位。
自90年代企業再造理念問世以來,其影響力迅速席卷全球。眾多實施企業再造的企業紛紛讓首席信息官(CIO)擔任項目團隊的負責人。此時,CIO的角色已超越了對企業信息流的管理,他們肩負起企業變革的關鍵使命。企業改造后的形態,很大程度上取決于CIO的規劃和執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網校頭條,CIO更像是一個企業變革的總設計師。
美國CIO研究領域的權威西諾特在其著作《信息武器》中闡述道,作為公司高層管理者,其職責在于全面運用信息系統投資和技術優勢,從內部管理到長期競爭,力求實現最大化的效用,這正是CIO所肩負的使命。
那么,一個企業的首席信息官(CIO)究竟需要承擔哪些職責呢?實際上,對于這個問題,并沒有一個普遍接受的觀點。鑒于企業業務特點、組織架構以及規模體系的差異,CIO所承擔的職責也各不相同。然而,通常而言,CIO至少需要負責以下幾個關鍵任務:
首席信息官需介入公司關鍵決策過程,同時承擔著向高層管理者定期匯報企業信息化相關事務的職責,這涉及信息資源的分配與運用,以及那些對企業整體運營產生影響的IT技術應用等方面。
依據企業的經營方針,需精心策劃并制定出公司全面的信息化戰略。同時,首席信息官需親自領導并確保該信息戰略的順利推進與執行。
承擔企業信息系統的開發與構建任務,這涵蓋了資金預算、人力資源規劃以及資源配置等方面。信息系統一旦建成,將全面管理企業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的運用。
全面承擔企業信息管理的重任,這涵蓋了信息權限的設定與分配、信息政策的擬定與發布,以及信息資源的界定與融合等方面。
我國企業過去通常設有計算中心chiefexecutiveofficer是什么意思?怎么讀,并配備了計算中心主任等信息技術部門的領導崗位。然而,這些領導的主要職責是確保信息系統的穩定運行與維護,制定并執行組織內部信息系統使用的手冊和規范,向組織內部各單元提供信息技術支持,以及進行新項目的技術性學習、研究和開發等工作。
相較于信息技術部門的負責人,CIO的管理職責更為廣泛,所承擔的責任也更加重大。CIO不僅需對計算資源的有效利用和計算中心的穩定運行負責,還必須參與企業核心管理層的決策制定,負責構建企業的信息戰略,確保信息戰略與整體企業戰略相協調,并且對企業信息化進程進行長遠的規劃和布局。這些任務涉及企業決策層的運作,故此,CIO需對企業的發展戰略及目標有透徹的認識,并且要明白信息技術在企業中的重要性,這樣才能有效地進行企業信息戰略的規劃。
CIO需具備相應權限,方能對企業信息資源實施全面管控。鑒于此,CIO與計算中心主任的核心區別在于:計算中心主要負責提供支持,服務于企業各部門,而計算中心主任負責管理的是信息技術部門。相對而言,CIO則承擔著決策重任,需對企業信息化全局發展負責,其管理范圍涵蓋整個企業。
我國企業設立CIO職位的問題早已被學術界關注,并且已經引發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在1998年的企業信息化研討交流會上,中國信息協會副會長烏家培教授指出:“我國企業目前尚未設立CIO,且缺乏類似信息委員會的組織。僅憑力量薄弱的信息機構,很難有效協調信息化過程中所遇到的各類復雜問題。”在國家相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近年來眾多企業紛紛設立了首席信息官(CIO)這一職位。據國家經貿委相關部門在2000年進行的一次調研結果顯示,超過80%的國家重點企業均已配備了CIO或類似角色。
2002年,IT經理世界等媒體舉辦了中國最佳CIO評選,評選出了50位CIO。其中,有4位擔任了企業最高領導職務,另有8位擔任了副總裁等高級管理職位。這一現象反映出我國CIO的職位正逐漸得到提升。同時,我們通過對企業進行的調研發現,在眾多企業中,信息化建設尚未被納入重要議程,因此CIO的職位并未得到相應的重視。
即便企業設立了首席信息官的崗位,這也并不意味著CIO必然具備相應的權限和責任。若CIO僅是掛名,而實際承擔的卻是計算機技術及數據處理的職責,那么這個職位實際上就失去了實質意義。經調查發現,在我國眾多企業里,CIO的定位依舊局限于技術主管,他們并未掌握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決策權限及資金管理權,這一現狀與CIO應有的職責存在較大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