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21 19:32:31作者:admin2
國資委6日發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今后,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的,可由企業按內部決策程序自主決定;超過5%或者雖然不超過5%但會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的,需報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實施。這樣既能使企業有較為充分的經營自 主權,適當增加市場中的股票供應量,又能防止出現國有股東集中、大規模拋售股份,進而影響證券市場穩定情況的發生。
短線沒有太大影響。
國有股減持.....二級市場擴容,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