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1 08:04:10作者:佚名
家人立刻發覺合力軍裝小偷,事發花都區新華鎮一電動車店面門前
涉事者不穿鞋或許是為了無聲無息,男孩他媽就在1米開外
■采寫:新快報記者陳海生實習記者羅漢章
“要是父親真被他奪走,我也不想活了。”張男士是北京花都區新華鎮上一電器列車店的老總娘,11月30日晚,她1歲多的女兒在自己面前被一名光腳女子抱走。恰巧張男士及時發覺,小聲呼叫后,剛上班的店長立刻折回,和張男士的家人一起合力搶回女孩,并將該女子軍裝。現在,涉事女子已被民警以涉嫌拐騙嬰兒罪民事拘押。
女子抱起兒子就跑
張男士與女友龔先生在花都區新華鎮大華一路與紫薇路口處,開了一電器列車店,平常生意還不錯。它們有一個漂亮的孩子龍龍(化名)早已1歲多,平常張男士看店時還會帶在身邊。
11月30日晚10時許,上海降溫,街上行人稀疏。張男士的電動車店已收攤,店主正打算開車回去。張男士聽到門前也有些垃圾,就舉起掃帚打掃上去。當初龍龍就在店門前,距離她1米左右的地方嬉戲。“當時我覺得有個紅衣掠過,后看到兒子叫了一聲,回頭一看,發覺一個光腳的中年女子,抱起我的孩子就跑。”張男士下意識地追了起來,邊跑邊大叫:“有人搶女孩了!”
母親店主合力阻止
店長小陸追憶說,當初他剛走出電動車店10米左右,看到老總娘的呼救后,他和另一名朋友立刻扔下單車折回店里。而張男士早已追上光腳女子,她拚命拉著該女子的手,想把女兒搶回去,但悲哀不夠大力。
“如果男孩被他奪走,我也不想活了。”張男士死死地拉住光腳女子。小陸它們趕赴后,也幫忙去拉該女子的手。“那個人那時手臂交叉環著男子抱走表演男童,死死把龍龍抱在頭上就是不放手。”小陸說,此刻老總龔先生看到響聲,也從屋內下來,看見老總娘說有人搶女孩后,他立刻上前和你們一起合力救小孩。
張男士說,父親和店主負責剖開女子的手指,她則趁機抱回女兒。爭搶幾分鐘后,女子被軍裝,龍龍得以重返父親懷抱。
動作熟練應是老鳥
“在搶回女兒的過程中,那種男的倒在地上,小孩也受了傷,鼻還出血了。”張男士抱著小孩趕快跑回店里,將店的卷閘門拉下鎖好,撫慰哽咽不已的女孩。而母親和店主則報案,將光腳女子移送給民警處理。
明日早晨,新快報記者來到張男士的店里,龍龍身上的傷痕償還晰可見。張男士說,事發后有街坊曾告訴她,光腳女子之前一直在附近出。“可能他當初就是來踩點的,并且當天他抱走孩午時,也有自行車車逆行在我們店前,應當是他的兇手來接應的。”張男士說,光腳女子當初之所以不穿鞋,應當是不想弄出響聲。
“他抱嬰兒的動作很純熟,應當是老鳥。”張男士說,女子被軍裝后,他的褲子處并未系著皮帶男子抱走表演男童,反倒是拿在手里。你們擔心,皮帶是打算拿來綁兒子的。
民警通報
女子涉嫌拐騙嬰兒被刑拘
新快報訊記者劉操通信員花公宣龔宣報導據民警通報,警方接報后火速趕赴現場,將嫌疑女子帶回初審。經初步初審,該名女子梁某(45歲,四川清遠人)對其抱走女嬰的事實供述不諱。
現在,花都民警以涉嫌拐騙嬰兒罪將梁某民事拘押。民警告誡父母,在外請看管好嬰兒,發覺有嬰兒遇害時應及時報案。
律師說法
多種證據可防嫌疑人翻供
湖北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的溫小兵律師表示,假如梁某的拐騙嬰兒罪創立,依據《刑法》240條的規定,將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期,并罰款金。假如情節嚴重,并且可以被判死緩。
溫小兵表示,當梁某有翻供行為時,以下形式可以是民警收集證據的途徑:如了解梁某是否有拐騙嬰兒的犯罪過往;查看現場的監控和打聽目擊者;并且事發時,男孩與父親的距離,也可以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