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1 21:01:59作者:佚名
2023寧夏高職專升本考試時間早已公布,以下是詳盡內容,供你們參考,如有變動內蒙古高職單招網,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考試與投檔
(一)招生高校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疫情防治最新新政,結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治實際,制訂本校高職專升本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報自治區教育廳疫情防治領導小組初審同意后施行。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檢測,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隔離通道,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加大考試招生場所的清潔消毒,擬定建立防疫突發風波應急預案,加大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習,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招生高校首次高職專升本考試的時間,不得早于3月6日、不得晚于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試時間,不得晚于4月12日。各招生高校要依據實際情況內蒙古高職單招網,積極采取線上考試等非現場形式舉辦高職專升本工作;要總結線上考試經驗,提前籌謀疫情防治政策策下的線上考試,進一步建立線上考試工作方案。各招生高校要進一步加大考試組織管理,按規定制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三)招生高校應于本校高職專升本全部考試課目(項目)考試結束后7日內,通過網路平臺上傳考生成績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四)“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分高校、分科類、專業考生成績。考生答卷和相關考試記錄等保存至考試成績發布后1年,考試相關電子數據保存至考試成績發布后4年。
(五)招生高校根據已公布的投檔規則施行投檔,不得投檔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擬投檔考生均須有相應考試課目(項目)的考試成績。招生高校應在本校官方網站公示擬投檔名單,公示期不得多于7天。
(六)公示期結束后,招生高校按量上傳出席首次網報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擬投檔考生名單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上傳時間分別為4月1近日和4月26近日。
(七)“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分高校、分科類、分專業公示擬投檔考生名單,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考試成績和投檔專業等。
二、工作要求
(一)招生高校要依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和要求,規范組織高職專升本的宣傳、命題、組考、評卷、成績公布、錄取和接待考生來信來訪等工作。
(二)嚴肅工作紀律,嚴格遵循院校招生“十禁止”“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嚴厲嚴打虛假宣傳、有償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賣生源、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法行為。禁止委托、雇用分校班主任、在校學院生、其他相關人員等組織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禁止通過承諾不考試即可入學、提前領取投檔通知書、提前組織中學生報到注冊、降低投檔標準等形式違法投檔考生;禁止通過陡然散布考試成績、偽造考生答卷或考試記錄等形式違法違規投檔考生。
(三)各普通小學和中職中學要加大對考生的指導,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禁止班主任包辦考生報名手續,禁止班主任有償為院校組織生源,禁止欺騙或錯誤指導考生補報志愿。
(四)招生高校高職專升本考生成績上報后,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隨機抽驗相關高校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試工作記錄等,發覺問題,嚴肅查獲。
(五)在高職專升本期間,招生高校紀檢監察部門須按要求全程參與監督。對在高職專升本考試中認定有違法的考生、高校和有關人員,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申領組織考試作弊等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從嚴取締,并依紀、依規、依法追究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
三、其他
(一)經教育部批準在我區舉辦高職專升本的區外高職高校,文化素養成績可使用報名考生的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他相關考試或考評按規定執行。
(二)已被高職專升本投檔的考生,不再出席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全省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