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2 09:12:26作者:佚名
1.規范教育收費
教育收費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必須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范圍、標準和方式收取。 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開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款和獎學金。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類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嚴肅查處收費政策扭曲、非法收費、網約車、協助他人非法收費等行為,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完善教育收費政策
(一)義務教育費用: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堅持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嚴禁任意擴大免費教育政策范圍。 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收學雜費的標準以生均公共經費基準為準。 學校或者社會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文學、藝術、體育等專業訓練的,其收取的學費中不包括學生畢業后免交的學雜費。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課程。
(二)非義務教育費用:
1、關于幼兒園、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各類技工學校,下同)的學費(幼兒教育費)和住宿費。 我省公辦幼兒園、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費(幼兒教育費)和住宿費核定權限按《河北省價格目錄》執行。 學費(護理教育費)占生均教育培訓費用的比例,由授權的市級(含定州市、辛集市,下同)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納入免學費范圍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免學費政策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招收地方人員子女并享受當地人民政府補助的軍隊舉辦的幼兒園,按照公辦幼兒園的有關規定收費; 未享受補貼的,軍隊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教育收費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部門會同物價主管部門根據教育費用、政府支出等因素確定最高收費標準。補貼支持、幼兒園運營水平等。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屬于最高標準范圍。 制定公司內部具體收費標準,抄報當地承包教育部門、物價主管部門和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關于高等學校學費、住宿費:普通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院校,下同)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費、住宿費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成人學歷教育(本科、專科)學費,最高收費標準不超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及類似專業基本學費; 成人函授本科、專科教育的學費最高不得超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及類似專業的基本學費。 執行40%; 夜大本科、專科課程(含開放大學非全日制課程)學費最高按普通大學同專業本科、專科學生基本學費的50%執行。 省開放大學系統參加國家開放大學舉辦的開放教育收費標準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立的現代遠程教育教學點和專科院校的收費標準按照我省開放大學系統開放教育收費標準執行。
高等學校預科生預科階段的學費。 專科預科生的學費最高不得超過普通專科(高職)專業基本學費。 本科預科生的學費最高不得超過本科文史類專業基本學費。 預科生升為本科、專科生后,其學費按預科入學當年本校同類專業本科、專科生學費執行。
普通高校學生轉入本科后(普通高校轉本科),其學費將按照本科同專業、同年級學生的學費收取(目前為三年級,如果入學當年學制有任何變化)。 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學費按申請當年該校同專業本科生的學費計算。 中外合作辦學和學歷教育中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學歷教育的學費(培訓費)和住宿費(學校提供住宿的學生自行選擇)由學校自主確定(會同學校)。與其他機構)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 同等住宿條件的普通在校學生住宿費實行統一收費標準)。 自費留學生的學費由學校按照市場機制確定。 住宿費和注冊費(包括評估費)由學校根據住宿和注冊費用確定。 學校自主定價的上述費用項目制定收費標準時,應當至少在入學前30日向社會公布。
擴大高校學分制收費范圍。 高校學分制收費由批準試點高校擴大到所有實施學分制教學改革、符合學分制收費條件的高校。 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校,按照學分培養計劃正常完成學業的學生繳納的學費總額原則上不高于實行學年的學費總額系統。 信用系統具體收費辦法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公立大學在我省外省(市、區)的分校(或校區),學費、住宿費按照主校(或校本部)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費政策和標準執行。位于。
(三)港、澳、臺、華僑、國際學生在我省就讀的費用:
在我省就讀的港澳臺學生和華僑學生,實行與我省同類學生同等的收費政策; 考入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學生,執行與我省同類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
在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就讀的國際學生,其收費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授權制定。 外籍人員子女的學費政策由學校自主制定。
3、堅持服務收費、自愿收費、非營利性原則
(一)總體要求:
學校除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學任務外,為學生提供學習、生活所需的相關便民服務(或向社會提供服務),組織游學、課后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對應于由學生或其家長承擔的部分,可以在自愿、非營利的基礎上收取服務費(服務費)。 若相關服務由校外機構或個人提供(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學校可以代收相關費用(代辦收費),但不能從中獲取差價。 國家明令禁止或者明確規定需要經濟保障的項目,以及包含在學費(教學費)、住宿費中的項目,不得計入服務費、中介費。 學校和服務單位不得以入學、入住等為由,違背自愿原則強行收取服務費、中介費,不得將服務費、中介費與學費、住宿費捆綁在一起。 。
(二)基礎教育服務費和中介費:
我省公辦幼兒園、中小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授權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根據國家和省政策法規制定服務收費和代理收費政策。
(三)高等教育服務費和中介費:
我省公立高校服務費、代理費的具體項目和標準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服務費。 學校首次為學生提供在學校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和取得的證件,如學生證、圖書證、畢業證(就業證)、校徽、校園卡、就餐卡等。 ,不收費。 卡片丟失或損壞需要補辦的,將收取費用,但每張卡片最高不得超過10元(校徽不得超過2元)。
學校查詢畢業(四級)學生的學籍、成績等檔案信息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的,學校可收取適當的檔案信息查詢費張家口科技職業學校學費、收費多少,但最高不得超過10元(如需要復印相關信息的,必須在5頁以內)不另收費,但超過5頁需另加復印費每頁1元)。 為在校學生提供檔案查閱及相關認證服務,不向學生收取費用。
大學內的公共浴室為學生提供洗浴服務,并可收取洗浴費。 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成本補償(不含財政補貼)和非營利性原則確定。
高等學校以學校名義,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向社會公眾(包括在校學生)提供各種培訓服務,并可以收取培訓費用。 培訓費用的具體標準由學校根據成本補償(財政補貼培訓,不含財政補貼)和非營利原則確定。 高校接受委托培訓,培訓費用由委托單位支付。 培訓費用標準由學校按照成本補償原則與委托單位協商確定,不得向個別學生收取。
學校除滿足正常教學和學生休閑活動外,還向社會人員和單位提供各類場地和大型教學設備設施有償服務。 收費標準由學校按照成本補償、非營利性原則確定; 以自愿、有償的方式向社會提供。 技術咨詢、技術開發、技術成果轉讓等技術科研服務活動,有特殊規定的,原則上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如無特殊規定,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學校自主定價的上述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時,應當至少在收費標準實施前30日予以公示。
2、收費。 學校代學生辦理戶口遷移、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代公安機關收取相關費用。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校學生、新生進行體檢時,可以按照檢查項目和相應級別的醫療服務價格標準,代醫療機構(或有條件的校醫院)收取體檢費用。不超過政府部門規定的標準。 學校組織學生接種防疫疫苗時,屬于政府免費提供的計劃免疫項目的,學校和接種單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非免費免疫疫苗的接種應當按照學生自愿的原則進行,不強制。 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和標準收費代您收取。
學生公寓的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特殊院校及專業(如警校、空乘專業等)制服、軍訓服均由學生自主購買。 學校不得強制提供制服或收取費用。 為方便學生學習、生活,學校可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組織預購,并按學生實際繳納的費用結算,不得盈利。
學生使用的教材由學生自主購買,學校不得強制統一提供。 為方便學生學習,學校可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組織訂??購,按學生實際繳納的費用結算,不得盈利。
高等學校不得為學生辦理保險(學校承擔費用的除外)或代收保險費。 學生自愿參加保險的,須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 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4、堅持按規定收費、退費
(一)收費相關要求:
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學期)預繳(學生報到日前1個月內繳納的費用不構成跨學年或學期預繳)。 學費、住宿費按照“老生舊辦法、新生新辦法”收取。 學費和住宿費調整將從新學年開始實施。 先公布招生簡章,后調整收費標準。 若宣傳冊公布的標準與調整后的標準不一致,則按從低不高的原則對當年新生收取費用。
(二)退款要求:
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后,因故退學、轉學、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在校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住宿費。 學生在校時間是指學校規定注冊(或開學)之日,直至學生提出轉學或退學申請(如學生因病請假、休學、死亡)治療期間,在校時間為自報到或開學之日起至學生申請病假或請假日止。 學生入學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若按學年收取學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 若按學期收取學費,則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 每學年(學期)開學前退學的,退還當年(學期)繳納的全部學費和住宿費。 依照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規定休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復學后,本班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將按規定予以退還和補充。
短期培訓課程,總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1個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每個工作日按7個教學時數計算)的,按月退還已收取的培訓費用(住宿費)寄宿生含學費,下同),培訓時間(指從培訓班開始到學生提交退學申請時止的學時,下同)小于或等于1個月,按1個月計算; 總上課時間不足3個月的,學生提出退學申請時,若培訓時數占課程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下,則退還已繳納培訓費用的70%培訓學時不足總學時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退還已繳納培訓費用的70%。 培訓費的50%。 培訓時間超過總課時二分之一的,培訓費用不予退還。 如果開學前退學,所有培訓費用將退還。
學校違反有關規定,未經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虛假招生廣告(簡章),造成學生上當受騙而要求退學的,所有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一律退還給學生。
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規定,學生被責令退學、開除學籍、擅自離校并被取消學籍的,學校不予退還學費和住宿費由學生支付。
若發生代購或已提供服務張家口科技職業學校學費、收費多少,學校將不退還學生所繳納的費用及服務費(若所繳納費用有余額,則將余額退還給學生),但以實際購買的物品為準。應以學生名義分發給學生。 ; 若未發生代購行為或未提供服務,則退還所有已繳納費用。
上述未盡事宜的退款事宜,由學校與學生(家長)本著公平合理、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5、嚴格“收支兩條線”和會計管理
公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住宿費、委托培訓費、函授大學、開放教育(電大)夜大及短期培訓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按照《收支兩則》“行”要求確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公辦幼兒園收費收入管理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服務費收入由學校按規定列支; 一切中介費收入由學校劃撥給提供服務的單位,不計入學校收入。 學校必須將所有教育收費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民辦學校的學費收入全部存入學校在教育行政部門登記的銀行賬戶并統一管理。
學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按照財務歸屬印制(監制)的財務票據。 收取服務費時應當使用相應的稅務發票。 代學校收取費用時,應當使用資金結算票據。
科研院所、黨校舉辦的各類高等教育項目的收費管理參照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