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7 20:59:40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能夠順暢開展,有效保障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以及《河海大學章程》,并充分考慮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該校擁有超過一百年的教育傳承,隸屬于教育部,是一所全國性的重點大學,同時也是“雙一流”建設項目的參與院校之一。
南京市的學校設有西康路校區和江寧校區,而常州市則擁有常州校區。學校的注冊地址位于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的西康路1號,具體網址信息未提供。西康路校區的具體位置是江蘇省南京市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的地址則是江蘇省南京市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的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河海大道1915號。
第三條 規定,本科專業的學制為四年。學生需按照所錄取的專業,分年級在指定的校區進行學習。完成學業并通過考核的學生,將獲得河海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若滿足學位授予的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科門類學士學位。
第四條規定,本科招生面向的對象包括: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涵蓋普通類、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家專項招生計劃、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以及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協作計劃、南疆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等類別)的考生、保送生、體育類單獨招生考生、臺灣地區學測成績合格者以及港澳臺僑聯招考生等。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的相關規定,全力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全面實施,堅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通過綜合評估,力求選拔出最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承擔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面管理職責,恪守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討論決策的基本原則。該領導小組下設的執行機構為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招生日常事務。
第七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是:
對學校的招生方案進行審查,這其中包括了全年的招生總體方案,以及按照專業和省份劃分的具體招生方案。
編制學校針對保送生、高校專項招生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體育類單獨招生等多類特殊招生項目的具體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定期召開會議,審閱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的總結報告,深入探討招生工作中所遭遇的挑戰與機遇,并據此提出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均有權對學校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在全國31個省(區、市)范圍內共錄取普通本科生5590人,涉及專業共74個。在制定招生計劃時,學校全面考量了各省份的考生數量、生源素質以及區域發展平衡等多重因素河海大學錄取分數線,并參照歷年的招生情況,制定了具體的分省分專業招生方案。各省(區、市)的具體專業招生計劃和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第十條 規定,學校需遵照教育部制定的有關規范,每年根據本科招生計劃的整體規模,提取出1%的比例來設定預留名額。在執行預留名額的使用過程中,學校始終堅持集體討論決策、注重質量保障以及確保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這些預留名額主要用于平衡不同地區高考上線考生的招生需求。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規定,在各省(區、市)所劃定的重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針對采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需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下。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的調檔比例則需控制在105%以下。
對于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我們將依照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定,對那些選擇填報河海大學并成功投檔至我校的考生進行篩選,優先錄取。若招生計劃未能完全使用,剩余的招生名額將進行公開征集。若征集工作結束后仍有空缺,則將這部分名額調整至生源較為充足的省份。對于實施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各院校在處理志愿時遵循“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選擇河海大學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人數未達到錄取標準,則依次考慮第二志愿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此規則適用于后續志愿。
第十三條 規定,學校在專業排序時,依據各省份招生主管機構提供的考生投檔分數進行,且在專業志愿間不設定等級差異。已投檔的考生將根據各自的投檔成績,按照學科類別進行排序,并從高分至低分依次依照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對于那些未能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愿意接受專業調劑,則將根據其投檔成績的高低,依次調整至其他專業。對于那些無法滿足所有專業志愿要求且拒絕調劑的考生,我們將執行退檔處理。按照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的錄取規則,即“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各省(區、市)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時,錄取順序將依次根據語文和數學的總分、以及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來確定。
第十四條 規定,學校承認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指導文件對考生實施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政策,但此類加分項目及其分數不適用于未設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招生類別。在堅持招生簡章中明確的專業錄取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將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資料納入專業調劑錄取時的考量因素。
第十五條 規定,對于被認定為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優秀藝術團隊、卓越運動隊伍以及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其錄取工作將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文件和學校制定的招生規定來執行。
2023年度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通過的考生,需遵循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發布的藝術類招生規定,以及各招生院校的具體招生規則進行錄取。
大禹學院作為學校培養頂尖創新人才的重要學院,設有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計算機類(大禹強化班)以及土木水利與海洋工程(大禹強化班)四個專業或類別,負責招收學生。
水利專業的學生在大禹強化班接受整體培養,至第三學期末將進行專業方向的選擇,這些分流的專業都是國家級的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具體包括:水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以及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大禹強化班中的計算機專業學生接受統一的教育,至第三學期結束之際,將依照專業方向進行劃分。這些分流的專業均被認定為國家級的一流本科專業建設基地,涵蓋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以及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領域。
第十八條規定,數學與應用數學以及信息與計算科學這兩個專業將作為數學類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后,將接受大類培養教育,經過一年的學習,隨后將進行專業方向的分流。
河海大學與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共同推進一項國際合作教育計劃,致力于培養環境科學領域的專業人才。該計劃主要面向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在內的多個省份及直轄市進行招生。
河海里爾學院是由我國河海大學與法國里爾大學(Université de Lille)攜手共建的國際化教育機構,主要致力于培養土木工程與機械工程領域的專業人才。該學院招生范圍廣泛,涵蓋了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多個省份(區、市)。
第二十條 規定,學校針對農村地區及脫貧地區實施國家專項招生計劃,并依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規定,英語專業僅接受英語語種的考生報名,而法語專業則僅限英語或法語語種的考生報考。其他招生專業對外語語種沒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各專業(不包括河海里爾學院的相關專業以及語言類相關專業)在入學后的外語教學僅提供英語課程,因此,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格外小心。
第二十二條規定,在招生過程中,學校對于各招生專業的男女比例不設限制,同時,對于往屆生與應屆生的錄取也均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條規定,各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需遵循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以及相關的補充性規定來進行執行。
第二十四條規定,新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期限之內,依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完成報到注冊。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報到,需向學校提出請假。若未請假或請假時間超出了規定期限,除非是遭遇不可抗力的正當理由,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新生報到階段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核實,核實通過者將完成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若核實過程中發現新生所提供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文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情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向新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試機構報告情況,并采取相應的后續處理措施。
第二十五條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負責發布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以及錄取規則等相關招生信息。待各省(區、市)的錄取工作告一段落,學校會迅速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六條 規定貝語網校,針對參加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需遵循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所設定的錄取標準,且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需與我校公布的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范圍相吻合。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要求嚴格依照江蘇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對于普通本科學生,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至6380元,具體數額根據所學專業而定;藝術類本科學生的學費為每人每年6800元;涉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環境科學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年26400元;河海里爾學院的土木工程與機械工程專業,學費則高達每人每年58000元。學生宿舍管理采用公寓式模式,江寧校區與常州校區的住宿費用為每人每年1500元,而西康路校區的住宿費用則介于750至1400元之間。教材購置及公寓生活用品等額外費用需學生自行承擔。若收費標準有所變動,將依照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 規定,學校設立了四十多項學生獎助學金項目,其覆蓋范圍達到了七成以上。學校構建了包括“獎勵、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減免、補助、減免學費、償還”在內的八種資助方式為一體的政策體系,打造了資助與教育相結合的聯動助學機制,切實推進了精準資助和培養發展型資助工作,確保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并激發優秀學生積極進取,努力成才。
第二十九條? 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學本科招生
監督及申訴電話: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已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對外公布,若媒體摘錄的章程內容被誤解,應以學校正式發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規定,若學校過往的招生要求或規定與現行的本章程存在矛盾,應以本章程為準繩。同時河海大學錄取分數線,若本章程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或上級相關政策產生沖突,則應優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政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