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26 22:00:05作者:佚名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
有關事宜的公告
依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相關法規,對參加內蒙古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025年度公務員考試,報考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戒毒系統警察崗位的考生實施體能測試,現將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時間
2025年5月9日至19日期間舉行起步網校,考生需在5月7日9點之后,自行訪問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以及《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表》。詳細信息及分組安排請參考《體能測評通知書》,超過15分鐘遲到者將視為自動放棄。
二、地點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興安北路11號)。
三、需要攜帶的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2.《體能測評通知書》。
3.《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表》(一式二份)。
四、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涵蓋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或800米跑(女性)以及縱跳摸高三個項目,而警務技術崗位則無需參與1000米跑(男性)或800米跑(女性)的測試。在測評的評分標準中,年齡的計算是以參加體能測評當月為截止時間。
體能測評采用達標機制。在縱跳摸高環節,每位考生最多嘗試三次;而在10米×4往返跑環節,每人最多可測試兩次;至于1000米跑(男性)或800米跑(女性)環節,每人僅有一次測試機會。若考生在任何一個測試項目中未能達標,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進而無法進入后續環節。此外,若考生未按規定的項目完成測評,同樣會被判定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并失去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體能測評不組織復測、補測。
五、有關要求
體能測評結束后,工作人員會在《體能測評通知書》上加蓋公章。若考生對測評結果持有異議,需立即向工作人員反映,并在裁判組、社會監督員及同組考生的共同監督下進行復核和判斷。若考生離場后提出異議,將不予受理。
考生若選擇放棄體能測評,需提交《放棄體能測評聲明》(附件),并主動與招錄單位取得聯系。同時,應將《放棄體能測評聲明》的掃描版(如PDF格式)或圖片版(如JPG格式)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
公安系統:
檢察院系統:
法院系統:
監獄系統:
戒毒系統:
考生參與體能測試時,務必攜帶合適的運動裝備,包括運動服和運動鞋,并在測試前進行充分的熱身,以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若考生因身體狀況不適合參與測試或在測試中感到不適,應慎重考慮是否繼續參與,相關后果將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體能測評遞補
體能測試未達標者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站,或因個人因素未能按時參與體能測試者,將不予以補測機會,其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將被取消。將根據報考該職位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替補,且替補僅限一次。替補結果將通過電話通知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站,考生需確保報名時提供的手機號碼保持暢通。若招錄單位在24小時內未能聯系到替補人員,則視為該替補人員自動放棄替補資格。
內蒙古自治區的黨政群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將在2025年5月下旬舉行公務員面試的選拔工作,屆時會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提醒各位考生留意。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