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28 17:40:21作者:佚名
校本部(江北校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梅松路100號
郵政編碼:514015;
校本部(江南校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19號
郵政編碼:514071;
梅州師范分院: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師范路10號
郵政編碼:514087;
醫學院: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黃塘路146號
郵政編碼:51403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關于畢業與學位證書:依照國家招生相關規范被錄取并確立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留學之路,若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滿必需的學分,并滿足畢業的基本條件,將獲得畢業資格,并由嘉應學院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對于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將授予學士學位,并相應地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了一個領導小組,該小組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構成。他們負責全面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發布的招生政策。此外,他們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規定及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并對學科招生計劃進行調整。領導小組還負責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以及協調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部門,主要負責依據學校的招生政策和具體措施,制定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負責錄取工作,并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高職)招生日常事務。
學校特設了一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共同構成的招生監管團隊,負責對招生過程進行嚴格監督。錄取階段,學校還會組建信訪小組,并指派專人負責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申訴及投訴事宜。
第四章招生計劃
學校在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時,嚴格依據生源省發布的專業目錄執行。此計劃的分配將綜合考慮學校的整體規模、師資力量、辦學設施、各專業的未來發展方向,以及近年來學生的報考傾向、就業率和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
我校與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合作,共同實施了一個為期四年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計劃。該項目實行“2+1.5+0.5”的聯合培養模式,學生需按照既定的時間安排,在我校和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交替學習,同時也在企業中進行實際崗位的實習鍛煉。
我校與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合作,共同啟動了土木工程專業的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計劃。該計劃采用“2+1.5+0.5”的聯合培養模式,學生需按照既定時間表,分別在我校和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完成學業,并在企業中完成實際崗位的實習鍛煉。
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在廣東省的招生錄取批次分為:本科屬于第二批錄取批次;專科則歸屬于第三批A類錄取批次;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時間依據國家體育總局發布的文件執行;而廣東省以外的招生批次則需參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規定。
第十六條,依據《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我校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將免除學費及住宿費。此類考生需與定向的縣(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協議簽訂后,畢業生將按照協議約定,被派遣至指定縣(市、區)的定向服務單位進行就業。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嘉應學院錄取分數線,學校執行教育部制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招生過程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政策和規定。錄取工作以考生的高考成績為核心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評估考生的德、智、體、美等方面,選拔出優秀人才。
第十八條規定,需在省招生委員會設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之上,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的基礎上,確立并實施詳盡的錄取規則與措施。這些規則需針對文科、理科、體育、美術、音樂等不同類別分別制定,以確保分類錄取的公平與效率。
第十九條,依據學生來源情況設定投檔比例,該比例通常限定在招生計劃的100%至120%之間。學校會根據學生來源的具體情況,在此范圍內作出相應的調整。在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文科和理科本科的投檔比例不得超過105%。而在未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則依照各生源省份的招生層次和相應的投檔比例進行操作。
第二十條,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且統考成績觸及同批次錄取的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關于專業錄取的規定:我們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對于那些被認定為相同院校志愿的考生嘉應學院錄取分數線,我們學校將依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的名額已滿時,我們將根據考生的第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此過程依次進行,不設定專業志愿之間的級差。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及總分均相同,我們將依據高考總分的高低進行排序,總分較高的考生將優先被錄取。
第二十二條 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若其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將依據其總分及單科成績,調配至招生計劃尚有名額的專業進行錄取;若考生不同意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及相關科目的要求:
報考條件中對外語語種沒有特定限制,但請注意,我校公共外語課程主要使用英語授課,因此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需慎重考慮。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規定
廣東省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招生錄取中,考生需依據綜合成績進行選拔,該成績由專業成績的70%與文化成績的30%相加得出。錄取時,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選取。若考生在專業填報順序和綜合成績上均相同,則依據專業成績的高低來確定錄取順序。
對于廣東省以外的其他省份,美術和音樂專業的錄取工作,是在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以及所在省份的術科統考成績均達到錄取標準的前提下進行的。錄取時,將依據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術科成績相同,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
3、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辦法
文化成績的最低錄取分數線設定在180分以上,以此為基準,我們將依據考生的志愿順序和各項目的招生名額,按照綜合成績(即文化考試成績除以6再乘以30%,加上專項考試成績乘以70%得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招生名額尚未滿額,則繼續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專項考試成績進行進一步的選拔。一級運動員級別的考生,其文化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可下調30分進行錄取;而達到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則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減少50分進行錄取。
我校的術科類統考專業,涵蓋體育、音樂、美術等領域,在首輪投檔錄取工作完成后,若尚有名額空缺,則在次輪投檔過程中,將優先考慮院校志愿,其次是專業志愿。其分數核算方法與首輪投檔錄取時保持一致。對于擁有免試資格的考生,將依照國家體育總局及相關部門聯合發布的體人字411號文件以及國家體育總局發布的體科字16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明確指出,對于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列出的加分項目,學校將予以承認。只要考生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的優錄條件,學校在錄取時,將優先考慮這些考生,并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錄取的機會。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或理科本科的學生,高中階段需在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中取得成績,并且至少有兩門成績要達到C級或更高;而對于報考文科或理科專科的學生,同樣需要在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中取得成績,且至少有一門成績需達到C級或以上。考生若在考試成績(或排名)持平的情況下,其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若更為出色,則將享有優先錄取的資格。在專業錄取環節,若考生條件相當,將優先考慮那些具備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模塊學習經歷的考生。
在廣東省地區,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相關專業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需滿足至少兩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標準。若考生成績(或排名)相同,則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更佳者將享有優先錄取資格。在專業錄取環節,若條件相當,將優先考慮那些具備相關專業基礎(模塊)知識的考生。相關內容推薦:2016年廣東省高考志愿填報手冊、高考錄取結果分數線、高考資訊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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