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0 10:42:29作者:admin2
有一點區別的,
邊界;地區個地區之間的界線(多指國界,有時也指省界,縣界).
疆界;國家或地域的邊界.
這是新華字典上的解釋.
國界
分隔相鄰兩國領土的界線。又稱疆界、邊界。國界須經相鄰國家一致認同,或以河流、湖泊、山脈等自然地形為界,或以雙方同意劃定的界線為界。后者多考慮政治、經濟、民族、語言、宗教等因素而定,也有以經緯度人為地劃定國界的。如果以河流、山脈等構成自然國界,而鄰國又無特別協定,則可依下列原則確定國界:①界河。通航河流按主航道原則確定國界,不通航河流以兩岸等距離的中間線為國界,主航道原意為“下行航道”,即河水最少季節對下行船舶最方便的水道。按此原則,通航河流以下行航道的中間線為界。如遇河流航道有一個以上時,則以主航道中心線為界。如因河道發生變化,致使航道中心線變動,國界也隨之自然變動。但由于洪水或地震引起河流發生巨大變化時,則維持變動前的國界。界河上的橋梁,如無特別協議,則國界線在橋梁中間。特別協議如《凡爾賽條約》第66條規定在阿爾薩斯、洛林境內的萊茵河上的橋梁均屬法國。②界山。一般以分水嶺為界。也有經協議以一側之山麓為界的。兩個以上國家以湖泊為界時,一般以協定確定湖泊上的國界。如無特別協議,則以與沿岸國家等距離的中間線作為國界。海上邊界為領海的外部界限,領海范圍則依照公約和習慣確定。兩國之間的海洋,如其寬度不超過沿岸國各自領海寬度的一倍,在沒有特別協議的情況下,應以與兩國國土等距離的中間線為國界。也有主張以海峽航道中間線為國界的,但在國際慣例中尚未確定。
國界的劃分一般包括定界、劃界、勘界和標界等過程。即在條約、劃界議定書、換文、地圖等文件上用文字、線條描述、描繪國界的位置,以及實地勘察并以實物標明邊界的位置。國界標志可以是水流、山脈、森林、沙漠等自然物,也可以是界樁、界石、界墻、溝渠、運河、浮標等人造物。國界表明一個國家的領土范圍。國界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