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31 18:46:20作者:admin2
工程施工協議書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車庫標牌、車位等施工(具體詳見明細) 4. 工程工期: 4.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工程質量與驗收:符合國家或地區相關工程質量要求。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6.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6.1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6.2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預付30%貨款,施工結束付款至90%,剩余10%滿一年付清,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1. 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確保施工正常進行。3. 協調施工過程中與各有關單位的關系,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環境。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1. 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及工期進行安全施工。2. 保證工程的質量,滿足相關規范要求。3. 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交接手續,并交付使用。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第四條 質量保修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即為承包人的保修范圍,保修期內承包人應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對因施工或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費維修。整個項目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自整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五條 違約責任由于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可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乙方應無償返工或修復。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清貨款。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合同款項時,每延遲一日即按違約金額的千分之 1 償付違約金。第六條 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七條 附則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二份,發包方執一份,承包方執一份。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發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