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現在,就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湘潭大學也沒有資格和西法大同日而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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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4-03 03:57:43作者:admin2
法學專業自然必選五院四系,雖然西法大沒有一級學科博士點,但是法學功底遠在湘潭大學之上。
別說現在,就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湘潭大學也沒有資格和西法大同日而語吧。
一家之言,歡迎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
這位題主,您的問題表述的過于簡單了,您沒有說明您今年報考的是學術型碩士還是專業碩士,您也沒有說明您報考的什么專業,另外您的單科成績有沒有過低的成績也是一無所知。在這樣的條件下,要回答您的問題,確實難度很大。從您的總分看,應該是在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左右在晃動。對一些法學的專業來說,上線是可以的,但對于該校的一些經濟法學院和民商法學院的大部分專業來說又是一個比較危險的分數。總之,這個分數有很大希望能夠復試,但又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希望這個答案能對題主有幫助,期待關注,愿與大家共同探討考研領域的問題。
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煙臺師范學院.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行政法: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項要求、哈爾濱工業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 年齡一般不超過 40 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內蒙古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
(4)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河北大學、山西大學,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山東大學、煙臺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遵紀守法;
2、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大專畢業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94 所學校是、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 13 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自考本科是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山西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
( 二 )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 9 月 1 日,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推薦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下同)、安徽大學、廈門大學、聊城大學、河南師范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只從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中選拔、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
1. 符合(一)中第 1 , 3 , 4 ,各項的要求;
2。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南昌大學、山東大學: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
上述各高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四川大學、貴州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2. 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業務優秀,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經教育部批準,可以推薦本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哈爾濱商業大學、公證、法律事務、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9 所學校是,簡稱“ MBA 聯考”、內蒙古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8 所學校是、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黑龍江大學。
(六)碩士生招生單位中的部分高等學校、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