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07 16:05:30作者:佚名
一、醫院施行兩種醫療計費的界定:
1.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單位,以及參照公費醫療或勞保醫療的全民和集體單位的員工醫療費,均按醫療(不包括醫護人員的薪水)的費用計費。急診掛號費除員工個人按現行標準交費外,超出部份分別由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單位報銷。
街道集體企業于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醫療費由個人負擔的城鎮市民和村民(包括出席合作醫療的),以及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員工的家屬,均按原標準計費。
3.安排失業青年的新辦集體單位、街道集體事業單位,農村社辦企業人員,以及城市石庫門黨員的醫療費,暫按原標準計費。
4.外省來蓉治愈的患者上海醫保醫院,按以上原則分別不憐憫況申領。
二、按醫療費用估算的計費標準:
1.各級醫療機構的急診(含門診)掛號費:確診每天三角,復查二角。
2.入院費:街道診所和公社衛生院每次一元,省級診所每周二元,區級診所每周二元五角,區中心診所每周三元,省級本科診所每周三元(麻瘋病院每次二元,市政綜合診所(含癌癥、胸科診所)每次三元五角。觀察床,區、縣級診所每次一元,省級診所每周一地五角。病室醫治費按原計費標準加一倍。
3.放療材料費:通常按城區計費標準加一倍,少數特種放療加二至三倍。縣份診所與郊區診所同價。
4.X線透視費、攝片費按原計費標準加一倍。
5.特殊醫治檢測項目按原計費標準加一至三倍。
6.驗血費按原計費標準加一倍。
7.輸血材料費(包括尿液)每一百毫升二十元。
按摩費、針灸費、推拿費、一般醫治費、檢驗費(血常規除外),敷料費、救護路費、鑲牙費、嬰兒室費等,仍按原計費標準計費。
藥械仍按商業部委零售價計費。
有關計費標準的詳細項目,由我局會同市物價局、財政局確定。
三、醫院推行相應的機制和方法。
推行兩種醫療計費標準,應當與劃區分級醫療體制相結合。患者在診所確診時,應出具有關證明,從而界定計費對象。對自己負擔醫療費的患者,在醫療費收款收據上應當加蓋“不得報銷”的戳記,各單位不得給予報銷。這要作為一項財經紀律執行。
診所要強化收入管理,結合本單位實際,確立相應的計費、記帳機制,力求嚴密建立,簡便易行。診所的醫療收入應分類記載,降低的收入適于緩解診所條件。診所還應相應提取攤銷和修理基金(詳細方法另訂)。
四、本市公費醫療單位因推行兩種醫療計費標準所提高的經費,應嚴苛控制在全年平均每人六元范圍內把握使用。企業員工醫療費開支,在底薪的福利費和收益留成的福利基金中開銷。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報請上級經理公司(局)統籌調劑解決;某些集體企業經濟上確有困難,上級又無法調劑的可經公司(局)初審,經衛生行政部委批準,酌情減收或中止執行。
五、農村合作醫療,按原計費標準計費。為了解決公社衛生院計費過高的問題,按照各省、各公社不憐憫況,由公社從集體經濟中按本公社的人口每人每年補貼五角至一元給公社衛生院;少數公社集體經濟確有困難的,經縣衛生局、財政局查證,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酌減或中止執行。
六、各級衛生行政部委應強化對診所的考評工作。診所應大力推進對醫護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教育,采取有力舉措,提升醫療品質,緩解服務心態,對自費患者應與公費勞保患者一視同仁;要強化管理,改進工作,合理服藥,合理檢測上海醫保醫院,合理醫治,擺脫耗費,使診所能更好地為病患服務,為五化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