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
《成都市居住證》或《成都市臨時居住證》,
持證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申請子女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須提供持證人" />
更新時間:2021-06-14 23:00:39作者:admin2
需提供持證人在有效期內的
《居民身份證》、
《成都市居住證》或《成都市臨時居住證》,
持證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申請子女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須提供持證人與中心城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或持證人在中心城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申請子女在成都市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其與該區(市)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持證人在該區(市)縣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此外,還須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費狀態)。
《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繳費累計時間在申請入學登記前24個月內,且申請入學當月及之前3個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小孩外地戶口,在成都讀小學的條件:
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條件: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年齡。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所需提交證件材料:
(1)兒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
(3)適齡兒童父母市南區居住證;
(4)購房戶:房產證;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款收據;租房戶: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合法就業的提供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規文本、青島市就業登記表及社保卡;合法經營的提供市南工商營業執照;
(6)出生證;
(7)預防接種證;
(8)健康證明;
(9)幼兒發展評估手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