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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10 00:48:40作者:admin2
《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8月31日及前出生)。這個年齡差一天都不行,以孩子戶口簿登記的為準,學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
其中,未喪失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其入學年齡可針對具體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
十幾年來,農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里,導致農村的一些地方近幾年到小學入學年齡的偏少,經過人口普查,過幾年到入學年齡的又偏多。所以一些生源不足的地區將年齡放寬到本年12月31日滿6歲的孩子也招入小學,實在是無奈之舉。
我國中等城市和大城市,近年人口急劇增加,新增的適齡人口數增長速度超過學校數量的增長,小學一年級人滿為患。所以這些地區根據人口統計,仍然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的小學入學規定。
個人認為,小學一年級的年齡在本年8月31日,滿6周歲方能入學,是有其道理的。孩子的自理能力、認知水平和心智成熟度在6歲和5歲差異比較大,年齡大一點明顯懂事得多,學習輕松,能力更強,在班上擔任班委干部,各方面得到鍛煉。總體上看,年滿6周歲再就讀小學一年級更有利于孩子的發展。
我們看看小學一年級的書包大小、重量,你就明白為什么應該讓孩子滿6歲再去讀一年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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