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4 09:16:36作者:佚名
2. 志愿確認
筆試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內進行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簽訂并上傳承諾書。未進行志愿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強基計劃選拔。
3. 綜合面試
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對筆試通過且完成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4.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具體測試方案見附件。
5. 第二類考生不參加筆試,將結合學科特長單獨考核,體育測試要求相同。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視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再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滿分15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100分,綜合面試成績占50分。
備注: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確定錄取名單
高考成績出分后,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采用“專業志愿平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于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占用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計劃。
擬錄取的兩類考生高考成績總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區、市)為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特色
一支撐:以致遠學院涵蓋數、理、化、生、計算機、醫學等基礎學科的拔尖培養基地為支撐,充分發揮十余年拔尖人才培養的經驗,結合各院系特色,為學生提供最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