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1 18:45:45作者:佚名
(三)考生身體素質的技術及田徑專項田賽項目考試要求:我省體育專業考試實行電子計時和電子測距。(1)身體素質測試項目100米跑按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全能項目要求執行,即每組對第一次起跑犯規負有責任的一名或多名考生給予警告,如果再次發生起跑犯規,對起跑犯規負有責任的一名或多名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2)立定三級跳遠的試跳次數統一規定為兩次,取最好的一次成績為考試決定成績(不能穿釘鞋和帶有膠釘的足球鞋進行考試,第一跳不能有預跳,起跳線到沙坑前沿距離為女子5米、男子6.5米);(3)原地推鉛球試投次數統一規定為兩次,取最好一次成績為考試決定成績(預備姿勢必須雙腳著地,不得有滑步動作);(4)田徑專項技術考試中的田賽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鐵餅、標槍5項的試跳(投)次數為三次,均取最好一次成績作為考試決定成績。
(四)考試評分標準與辦法:身體素質和專項技術考試均按川招考委〔2014〕56號文修訂后的專業考試的評分標準與辦法執行(考生可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閱)。
(五)考試地點與時間安排:
體育專業考試地點與時間于2021年12月20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考試期間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安排(詳見專業準考證)。每項考試三次點名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該項考試資格。
考試將全程錄音錄像,對于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以及各種違規行為的考生,考務辦公室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認定為考試作弊的考生將取消當次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各階段、各科成績,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對實施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嚴重作弊行為的考生,將報請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停考處罰。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的行為,考務辦公室將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五、通知專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復核
(一)通知專業成績
2022年5月10日下午,考生可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并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考生申請成績復核
對專業成績有疑問申請復核的考生一律于2022年5月12日9:00至13日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辦理成績復核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成績復核結果由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