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1 21:22:14作者:佚名
如何防范民辦學校惡意挖角合同期??內教師?如何禁止民辦學校以虛假廣告宣傳吸引教師加盟?10月29日,溫州市民辦教育協會召開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我市首批46所民辦中小學當場簽署了《溫州市民辦中小學教師流動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合同期內教師被聘用的,應賠償對方損失30萬元/人。教師五年內無故不履行合同三次以上,應處以違約金5萬元/人。
近年來,我市作為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市,有力推動了民辦教育快速發展平陽蘇步青學校,涌現出一大批運行規范的優質學校,同時也有少數辦學理念不端的民辦學校,在合同期內多次惡意挖角其他學校教師,影響正常教學,損害師生利益。
《公約》規定,公約會員單位一般不得招聘合同期內無故辭職或擅自離職的教師,聯合抵制屢次無故不履行合同、不誠信的教師。禁止公約會員單位在合同期內以高薪利誘、虛假承諾等方式惡意從其他學校挖角教師。禁止公約會員單位以詆毀、誹謗其他學校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
《公約》規定,溫州市民辦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公約的實施?!豆s》會員單位若違反《公約》自律條款,經查實屬實,同意接受以下處罰:《公約》實施機構應向行政許可登記部門申請取消該年度所有獎項、榮譽的獲得資格;將該單位列入單位誠信黑名單。若違反“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公約會員單位在合同期內不得從其他學校招聘教師,公約會員單位在任教期內嚴禁從其他學校招聘教師”的規定,每招聘一名教師平陽蘇步青學校,會員單位應賠償對方損失30萬元。《公約》會員單位五年內三次以上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譽的,應向《公約》實施機構每招聘一名教師支付罰款5萬元。
“全市有110多所民辦中小學,未來還會有更多學校簽署自律協議。”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簽署自律協議,將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貝語網校,建立合理有序的教師流動機制,保障民辦學校和師生合法權益,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推動我市民辦教育改革由試點走向示范。(記者 周大政)
>>>相關鏈接
簽署溫州市民辦中小學教師流動自律公約學校名單
● 鹿城區(含市轄區):溫州市白鹿外國語學校、溫州大學附屬第一實驗小學、溫州市立人科技職業學校
●甌海區:溫州市育英國際實驗學校、溫州市小秋中學、甌海區藝術學校
●龍灣區:溫州市中通國際學校、溫州市越秀學校、龍灣區藝術學校
●經濟開發區:溫州市沙城高級中學
●瑞安市:瑞安市龍翔高級中學、瑞安市瑞翔高級中學、瑞安市民辦實驗中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瑞安附屬學校、瑞安市永久機電學校
●樂清市:樂清市育英寄宿學校、樂清市外國語學校、樂清市虹橋中學分校、樂清市虹橋文興中學
●永嘉縣:溫州象嶼中學
● 平陽縣:平陽縣哲澳高級中學、平陽縣第三中學、平陽縣蘇步青學校、平陽縣小鎮高級中學、平陽縣萬全綜合高級中學、平陽縣新澳高級中學、平陽縣新紀元學校、平陽縣武術學校
●蒼南縣:蒼南縣樹人學校、蒼南縣巨人中學、蒼南縣江南高級中學、蒼南縣新興實驗學校、蒼南縣求知中學、蒼南縣江南實驗學校、蒼南縣金鄉偉城中學、蒼南縣星海學校、蒼南縣文惠中學、蒼南縣龍港潛龍學校、蒼南縣嘉禾中學、蒼南縣勤奮職業學校、南縣飛林文武學校、蒼南縣南宋文武學校、蒼南縣育才中學
●泰順縣:泰順縣新城學校、泰順縣育才小學、泰順縣育才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