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7 21:42:56作者:佚名
1.長春衛生職業學院
長春衛生職業學院位于吉林省長春市,是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注冊、具有獨立頒發國家高等教育證書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據2023年4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占地面積12.3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8.08萬平方米;設有9個系(系),25個專業。
2.長春幼兒教育職業學院
長春早教職業學院位于吉林省長春市。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在教育部注冊,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具有獨立頒發文憑的資格。據2023年4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占地面積1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7.8萬平方米。下設2家醫院、1個科室。
3.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位于吉林省長春市。始建于1992年,是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2000年6月,經吉林省政府批準網校頭條,教育部批準為具有頒發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文憑和參加國家計劃生育統一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并命名為“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據2023年4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規劃占地總面積57萬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29.02萬平方米,計劃投資17.6億元;設有6個二級學院。
大專學歷標準:
職業教育應當使學生掌握本專業所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長春高等專科學校,具備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能力。本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修業年限視情況而定。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修業年限。
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并考試合格的,考入實行相應學歷教育的專科院校,取得專科招生資格。專科教育由大學、學院、學院實施。 1999年以來,專科教育逐步改革為由普通高等學校單獨實施。
與此同時,教育部開始試點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長春高等專科學校,通過改革、改組、改制逐步調整設立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學生畢業后獲得副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