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1 08:51:44作者:佚名
一、組織管理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審核批準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方案和最終擬錄取名單。
(二)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執行,重點監督各學院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的復試招生工作(包括復試工作)各學院的現場復試組織對考生復試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能夠隨時聽取有關情況匯報,并負責調查和處理受理涉嫌違法違紀的投訴。
(三)各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 負責復試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
2、復審工作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學院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意識和科學選才理念,充分發揮復試在人才選拔中的重要作用,加強綜合考核,規范工作流程,優化管理,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的選擇。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項計劃不得挪用)進行招生,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復試分數線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成績要求確定。
各學科、各專業的復試應采取平衡的形式。 復審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在線學生人數低于招生計劃120%的,按實際合格學生人數組織復試。
(三)復試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
(四)復試方式及復試地點
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自主確定線上或線下復試方式。
(五)資格審查
凡進入復試的考生須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復試確認(資格審查材料上傳、繳費)”和“意向導師選擇”,選擇“碩士復試”錄取”欄內規定的時間內。 。 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掃描版)要求如下:
1. 門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學籍及學歷證明(往屆學生須提交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應屆生須提交有效的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尚未畢業者(但承諾入學當年9月1日之前獲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本科生須提交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在線教育大學頒發的相關證明頒發文憑)
4.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簽名版)
5、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六、申請碩士學位實際情況表現表
7、加分政策及少數族裔關懷政策候選證明材料(如有)
8、學院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
根據教育部規定,申請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關懷或積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數民族關懷政策(不含單獨考試)的第一志愿考生,須于3月份前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書面說明(手寫簽名)及證明22 材料掃描或拍照后英語作文網,以考生準考證號+姓名+積分政策(關懷政策)名稱作為郵件主題,發送至學院郵箱(公布的郵箱地址)學院復試通知中)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轉學考生,參照上述執行; 我校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北京2024中考錄取分數線,將根據相關文件和清單進行核實。
注:以上材料紙質版須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交(郵寄)至相關學院。
(六)復審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根據選拔需要,復試主要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外語水平測試等,可綜合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實操等方式。
1.筆試
各學科要結合初審和復審不同的考核目標,根據初審內容科學設置考核內容,確保初審和復審內容銜接、互補。 。 試卷滿分為100分。
2.面試
面試內容應重點關注專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和培養潛力考核。
(一)專業知識考核
(二)職業能力評估
①大學學習狀況及成績;
② 掌握本學科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北京2024中考錄取分數線,具有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了解本學科的發展趨勢和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加注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考試,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實踐能力的考核;
③創新精神和能力。
(三)外語聽說能力考核
重點測試考生對外語基礎知識的掌握和表達能力。
(四)綜合質量評價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實際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各學院可采用導師與考生面談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 也可采用“信轉”或“外轉”的方式考核候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②充分利用《全國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認真核對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處罰規定,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品德考核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由學院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考試。
3.附加測試
試題難度要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控制。 試卷滿分為100分。 考試形式和考試時間參照《專業筆試》中的相關要求。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無需參加考試。
(一)具有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額外選修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 附加考試科目的內容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知識相同。 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附加考試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二)報考跨專業考試的考生,須根據各學院的要求,額外選修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 附加考試科目的名稱、內容不得與初試科目、復試科目中的專業知識相同。 具體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七)復試分數的計算
1、復試成績由筆試(如適用,100分)、面試(100分)、外語聽說水平測試(100分)三部分組成。 復試成績將按比例折算成百分比計入總成績。 復試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錄取總分計算方法:
錄取總分為100分,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 初試成績占50%-70%,復試成績占30%-50%。
(8)其他
1.我校將繼續招收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導師群體。 校級基地介紹和專業實習要求另行發布。 擬錄取的考生須簽署《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確認書》。
2、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招生學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3、調整工作
具體要求和工作流程詳見各學院調整工作細則。
四、招生工作
(一)錄取原則
1、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未通過附加考試課程(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二)所有定向就業研究生在錄取前必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作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錄取。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業的候選人。 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簽訂協議,約定檔案、戶口、醫療保險、就業派遣等事項。
五、監督復議
(一)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 要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二)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細則及實施辦法、復試名單、復試結果(包括復試成績、復試排名、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在研究生院主頁和各學院官方網站的顯著位置公布。
(三)實行投訴舉報制度。 招生過程中,有關部門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將審核結果告知考生。
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考生接待電話和監督舉報電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 ,郵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熱線: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項督導電話:
(四)招生咨詢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 ,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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