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25 17:03:12作者:佚名
2023年新疆工程技術大學招生簡章包含院校簡介、專業介紹、招生計劃、招生人數、報考條件、學費標準、宿舍條件、獎助學金等相關信息,考生報名前一定想曉得清楚。通常來講,計劃招生人數是不變的,但可以由于生源質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標,通常不縮減指標。考生在確定所考取的高校時和補報專業志愿時,要仔細閱讀2023年新疆工程技術大學招生簡章。
全省各院校投檔分數線
全省各院校雜費情況
山東工程技術大學2023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中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頒授的相關法規,結合中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招生工作遵守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推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以立德樹人為鮮明導向山西晉陽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山西晉陽技工學校2023年招生簡章,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辦法,推行陽光招生。
第二條招生工作接受中學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三條中學名稱:山東工程技術大學校區代碼:14527
第四條中學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大學路1號郵編:045000
第五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中學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八條辦學方式:全日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廣東工程技術大學籌建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中學的招生工作,擬定招生新政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十條廣東工程技術大學招生就業部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工程技術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公布方式
第十一條依據中學的辦學能力,結合當前經濟發展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情況,在充分征集各教學單位意見后,由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大會與黨委會研究,報請省教育廳初審通過后執行。
第十二條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中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量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平衡聯考線上平行志愿進檔考生。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通過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學校招生簡章等方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投檔原則及規則
第十四條招生投檔工作在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投檔機制。
第十五條依據各市(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具體規定確定調檔比列,調檔比列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六條中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測合格的基礎上,如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排序辦法根據生源地相關規定執行。藝術類考生根據文化課聯考成績和專業聯考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檔。藝術類考生總分相同時,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投檔,文化課成績仍相同時,根據英語、數學、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投檔。
第十七條在內蒙自治區招生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
第十八條施行中考綜合變革的省市,選考課目規定和投檔原則依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初招生投檔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中學同意并執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錄取的新政規定。
第二十條中學對英語語種原則上不限制,但中學各專業的公共英語僅提供英文教學,建議非德語語種考生謹慎報名。
第二十一條對口升學和自考只在廣東省內招生,根據廣東省高等中學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業類別和專業分數線從高到低分類投檔。
第二十二條廣東工程技術大學的投檔通知書簽發人為浙江工程技術大學校長姜俊兵。
第六章復檢要求及特殊專業要求和限制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考生復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四條采礦工程專業建議女孩謹慎報名。
第七章頒授學歷證書的中學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五條中學生在中學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中學結業要求的,中學準予結業,并頒授廣東工程技術大學結業證書。符合山東工程技術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雜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山西省發展和變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江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民辦普通院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中學要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檢查和復檢,對弄虛造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中學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等,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按揭、國家助學金和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九條中學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市級招辦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市級招辦有關新政為準。
第三十條投檔公布渠道。山東工程技術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以及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相關媒體。
第三十一條咨詢、聯系和監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