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1 17:45:57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適應高考招生考試改革,進一步拓寬優質生源選拔渠道,保障學校前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招生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提前招生全日制本??茖W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揚州職業大學
學校招生代碼:1390
招生層次:大專
學校類型:普通學院
學校地址:主要有瘦西湖校區和高郵湖校區。 瘦西湖校區位于江蘇省揚州市翠港路255號,高郵湖校區位于揚州市高郵市政通新路1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揚州職業大學是一所全日制綜合性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由原揚州職業大學、揚州教育學院、揚州環境資源職業技術學院、揚州廣播電視大學合并組建。 其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06年。2001年組建高郵師范培訓中心。
學校占地面積1420畝,校舍建筑面積56.9萬平方米。 現有教職工1270人,專任教師近1000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736人,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79人。 419 人。 現有17個大類、68個專業,數十年來培養了超過30萬名畢業生。 學校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建立了多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華招收留學生300余人。
第五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由揚州職業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揚州職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招生就業部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成立招生組,赴省內市、縣負責本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 招生組組長由學校任命。
第九條 招生錄取工作應當接受上級機關和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計劃應當根據學校定位和辦學條件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江蘇省高考招生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 招生計劃以省招生主管部門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教學使用的外語:英語、日語。
注:招生專業(包括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學校地點等信息)以省招生部門為準。
第四章 考試報名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1.報考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考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歷層次10個科目合格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并取得成果。 。
2、報考我校普通類的考生已全部通過10個學歷考試科目。
3、報考我校兼修專業和藝術專業的考生,10個學歷考試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過4個。
4、報考我校體育特長生項目的考生,10個學歷考試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過5個,僅限籃球、足球、排球、田徑、跆拳道、武術,共計共 6 個科目。 報考我校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須具有二級運動員證書或近三年內取得相當于二級運動員以上成績的成績證書(省級體育競賽團體或個人前八名、市級體育競賽團體)或個人前五名)。
第十三條 考生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網址: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3、報名時間:2024年3月6日至8日
4、報名流程:普通高考報名后,考生須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并按照以下步驟填寫相關信息:登錄網站→填寫申請表表格→確認并提交。 考生可以填寫6項專業偏好并明確轉專業意向。 志愿服務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8日17:00。
網上報名后,申請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須到我校招生網站下載并填寫體育特長生報名表。 報名材料掃描并于2024年3月8日24:00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我校,注明您的電子郵箱地址(),并備注相關個人信息(項目名稱+考生號+考生姓名)。
5、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 如有錯誤,應聘者自行承擔責任。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
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我校醫療衛生專業考生還須符合醫療衛生專業相關體檢要求。 護理、助產、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醫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人員。 護理、助產專業學生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時須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無糖尿病病史; 無色盲、色弱或雙耳聽力障礙; 無疾病、殘疾或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 功能障礙。
第十五條 考核方式
1、綜合質量檢測
一、考試形式
綜合素質測試由語文、數學、外語三項筆試組成。 外語僅限于英語和日語。 具體內容將于3月10日后通過學校招生官方網站發布。
綜合素質測試由揚州職業大學組織,進行考試和評分。 綜合素質測試費為60元/生(蘇價費[2007]423號)。
二、考試對象及時間
第一輪報考我校并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于3月16日參加考試。
第二輪報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錄取并通過我校資格審查的考生將于4月13日參加考試。
3. 考試地點
揚州職業大學瘦西湖校區。
四、結果公布
綜合素質測試總分為200分。 3月27日前,我校通過學校招生官網公布了報考我校的第一輪考生綜合素質測試結果,同時劃定了第一輪最低錄取分數線。 4月20日前,公布第二輪報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24年江蘇高考總分,并劃定我校第二輪錄取最低分數線。
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申請者,不予錄取。
2. 附加體育測試
體育加試僅針對報考我校2024級體育特長生的考生。 其他候選人無需參加。 體育加試總分為200分。 體育補考費用為60元/生(蘇價費[2007]423號)。 具體表格及相關要求參見《揚州職業大學2024年體育類專業招生辦法》。
注: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安排以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告文件為準(學校官網將及時調整并發布)。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積分政策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山o予錄取加分:
1、烈士子女入學時加20分。
2、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取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戰區(原軍區)單位授予以上榮譽稱號的,入伍時加分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戶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
4、退役軍人個體戶,入學時加10分。
同一考生滿足多個加分條件的2024年江蘇高考總分,取分值最大的一項,分數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七條 入場規則
1、錄取遵循“成績第一,意志其次”的原則。
2、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省級音樂專業統考及格成績; 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 體育特長 學生必須取得我校體育考試成績。
3.確定總分
普通專業考生總成績=資格考試折算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總成績+政策加分+藝術類專業省統一考試成績。
非全日制專業考生總成績=資格考試折算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考試總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專業考生總成績=資格考試折算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總成績+政策加分+藝術類專業省統一考試成績。
體育特長生總成績=資格考試折算成績(25%)+語文、數學綜合考試成績(25%)+附加考試成績(50%)+政策加分。
資格考試折算成績:10門資格考試折算成績為180分,及格為每科18分。 未通過者不予計算。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折算分數:按照2024年揚州職業大學提前招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確定。 最高分20分,最低分0分。
注:普通專業考生總成績中,藝術專業省統考成績僅適用于報考音樂教育專業和藝術教育專業的考生。
4、錄取辦法。 我校結合擬填報考生人數和考生總成績,按類別劃定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 控制線以上考生錄取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專業偏好依次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綜合素質測試總成績依次錄?。?按照綜合素質測試總成績的順序,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相同,則按照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和外語。 種類。 若仍相同,則同時錄取。
招收我校與本科院校3+2分段培養專業,如學前教育、音樂教育、藝術教育等專業時,根據在線報考人數確定該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考生的總成績; 體育特長生招生時,根據考生體檢成績確定特長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注:如您申請我校音樂教育或藝術教育作為第一專業,因不符合專業資格,不影響您后續錄取我校其他專業。 報考我校學前教育、音樂教育、藝術教育等師范專業及本科院校3+2分段培養項目第一志愿的考生,未達到我校劃定專業最低控制線的,將不影響他們后續的選擇。 錄取我校其他專業。 體育特長學生復試未達及格的,不影響申請自愿入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校經省招生部門審核同意后,向學校錄取的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物價費[2014]136號)執行(收費標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部、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的通知》(蘇價費) [2017]243號文要求實施))按學年收費(幣種:人民幣)。
其中醫學專業6200元/年,文科專業4700元/年,理工科專業5300元/年英語作文網,農業專業22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6700元。 元/年,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8800元/年。
第二十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 [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住宿費為:1000元/年(6人間)、1200元/年(4人間)。 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獎勵和貸款政策
所有被錄取的學生均平等享受我?!蔼?、補、貸、就讀、補貼、減免”的助學政策。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學業獎學金400元/人·年、綜合獎學金100-400元/人·年、企業獎學金按入選企業訂單班計算,冠軍取決于班級狀況。
國家獎學金:2300-4300元/人每年。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向所在高中和學生所在地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限額為每年16000元。
勤工助學:學校在校內外均設有勤工助學崗位,需要勤工助學的人員均可申請。
特困學生補助:因特殊經濟困難或意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可申請每人每年1000-4000元的專項貧困補助。
求職補貼:1500元/人。 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
免收學費:在國家學生資助系統或江蘇省學生資助系統注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持有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證明的殘疾學生,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免于申請。 交學費。
第二十二條 2024年,我校如獲批開設高郵湖校區,師范學院、醫學院、電子工程學院、紡織服裝學院、生物化工學院、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等7個學院、園林園藝學院2024級學生將在高郵湖校區學習; 如果高郵湖校區不啟用,學院2024級學生將全部在瘦西湖校區學習。
如果我校獲準使用高郵湖校區,兩個校區將使用統一的招生代碼進行招生,招生規則、招生方式和政策均相同。 在遵守學校轉專業規定的前提下,兩個校區的學生可以申請跨校區轉專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已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其他形式的錄取。 確需參加高考的,必須向報考的縣級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獲得批準后才能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入學。
第二十四條 提前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和資格復審。 體檢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學校報請上級機關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