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6 11:40:07作者:佚名
福建工學院[2022]教字21號
關于學業警告及學籍核實的通知
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學業及學籍管理工作,依據《福建工程學院本科生學籍及學業資格管理規定(修訂)》《福建工程學院本科生學籍核查辦法》,我們對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學業預警及學業提醒工作進行了安排。希望通過此項工作的實施,促進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互動、溝通與交流,形成學生教育共同管理的典范,教育督促學生端正學習態度,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 學業警告的范圍
1.重考不及格課程學分累計達12學分及以上;
2.補考后,大一學生累計不及格學分達到15學分及以上,大二及以上學生累計不及格學分達到25學分及以上,將給予重點幫助;
3. 同一課程重修兩次且考核不合格的學生。
二、畢業生學業指導范圍
1.選修課學分未達到畢業學分要求者;
2. 尚有學分不及格者;
3.未修滿就業指導選修課程規定學分者。
3. 學術警告流程
1.學院教學處根據學生的學業表現,統計受到學業警告、學業提醒的學生名單。
2、學院將核對教學處提供的名單,避免出現遺漏,并根據核對的名單向學生發出《學業警告通知書》或《學業提醒通知書》,并安排專人對學生進行面談,做好談話記錄。學生所在學院與課程所在學院共同制定針對性幫扶和學業補修計劃,控制每個學生重修的課程數量福建工程學院學生綜合管理系統,合理安排重修教學,保證重修課程質量。
3、學院將向受到學業警告的學生家長寄送《學業警告通知書》,以便家長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英語作文,共同督促學生努力學習,順利完成學業。
4.學業警告工作安排
日期
工作日程
4.11-4.18
各學院教學辦公室進行學業審查,確定需要學業警告、提醒的學生名單。
4.19-4.29
各學院組織開展信息核實、學業預警和學業提醒工作。
5.5
各學院將學業警告情況反饋學籍管理中心,將重學警告情況反饋考試中心。
五、預警資料歸檔
各學院需保存以下材料:
1.學業警告、提醒的談話記錄;
2. 學業警告通知書及學業提醒通知書存根;
3.向家長郵寄相關警示材料的收據,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的證明。
六、學生身份核實
1.各學院應將教務系統中的學生信息(學籍、在校情況)與學生實際情況進行核對,如發現不符,學院應及時與學生及家長聯系,督促其辦理休學、保留學籍等手續。
2.聯系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提醒其和家長及時辦理返校手續。
3.對符合《福建工程學院本科生學籍與學歷管理規定(修訂)》(閩工大發〔2019〕22號)第十章第五十三條所列第(一)至第(六)項條件的學生,學院應及時核實并辦理相關手續。
4.對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的學生,學院核實后為其辦理相應的取消學籍手續。
5.各學院應按照《福建工程學院本科生學籍核查辦法》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學籍核查工作,并于5月6日前將《福建工程學院學生學籍變更(異常)名單匯總表》等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學業警告和學籍核實工作,加強內部協調配合福建工程學院學生綜合管理系統,按照學校統一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齊心協力,切實做好對受警告、提醒和需做學籍處理學生的處置工作,確保學業警告和學籍核實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1.福建工程學院學業警告通知書(樣表)
2.福建工程學院學業提醒通知(樣表)
3. 福建工程大學學生學業提示匯總
4.福建工程學院學生預處理情況匯總
5.福建工程學院學業警告及學業提醒反饋表
6.福建工程學院學生退學批準表
7.福建工程學院學籍變更(異常)情況一覽表
附件1-7.zip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 福建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處
2022 年 3 月 10 日
抄送:。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2022年3月10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