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7 20:15:45作者:佚名
2021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與綜合評估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濟南職業學院2021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綜合考核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有關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濟南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323
第五條 學校地址:
蔡師校區:濟南市歷城區旅游路5518號 郵編:250103
舜耕校區:濟南市歷下區舜耕路12號 郵編:250014
第六條 辦學性質、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受教育程度:大專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八條 成立由學校領導擔任組長的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政策、方案,討論決定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濟南職業學院紀委對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做到“六個公開”。
監督電話:(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2021年安排獨立招生計劃600人(含退役軍人30人)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600人,各專業招生計劃將另行在我校官網公布,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分開招生:面向我省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含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綜合評價錄取: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特別提醒: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須為“及格”,否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后果自負)。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
考生須報考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春季、夏季高考),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參加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期間,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或濟南職業學院官網()選擇院校、專業。
第十四條 網上考試費用支付方式:
已成功報名的考生請于3月6日至8日期間登錄濟南職業學院官網()繳納網上考試費用。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
模擬考試將于3月12日舉行,具體模擬考試時間及安排以學校官網公告為準。本次考試不計入成績,主要目的是讓考生熟悉系統操作及考試類型,發現并糾正考試中存在的問題。
正式考試將于3月13-14日舉行,考生將按照模擬考試流程參加正式考試,正式考試時間以學校官網公布時間為準。
第十六條 考試形式:
我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均采取網絡測試形式進行。
1.自主招生考試科目及分數線
考試科目:網絡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識、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職業潛力等,總分為100分。
2. 招生考試科目及成績綜合評價
考試科目一:網絡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識、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職業潛力四部分,總分100分。
考試科目二:綜合素質測評,按照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計分,總分50分。
總成績=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總成績為150分。
3. 考前準備
考生需自行準備好考試的設??備、物品和條件,包括:帶有高清攝像頭的手機、紙張、簽字筆,以及周圍環境無干擾、網絡順暢的獨立房間。
第十七條 錄取:我校對網考成績設置最低錄取控制線,網考成績低于控制線的考生將直接被淘汰濟南招生信息網,不參與排名錄取。
對控制線以上的自主招生考生,將根據所報專業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網考成績)進行排序,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對綜合評價達到控制線以上的考生,將按照考生所報考專業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總成績(在線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排序英語作文網,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我校僅對退役軍人單獨設立招生計劃,按照退役軍人專項招生計劃,對退役軍人按照總成績(網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類別考生錄取后,按照學校同一專業普通全日制學生教學計劃和教學組織形式授課。
對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剩余計劃將由學校綜合考慮各專業報名情況、師資隊伍、實訓條件等因素合理分配。
第十八條 免試:在校期間獲得過國家級、全省級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成績的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在職人員濟南招生信息網,獲得過縣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含同等學力榮譽稱號)且具有中職學歷的,請于3月5日16:00前向我校招生就業處(濟南市歷下區舜耕路12號)提交書面免試申請,并進行網上報名、繳納網考費用(免試審核通過的考生可退還)。書面申請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試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簽字蓋章)、身份證、獲獎證書原件(需提供兩份);經學校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考生可直接進入我院相應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1所試點學校。
第十九條 請考生注意,通過高職高專院校自主招生或綜合評估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和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取費用。退費事宜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室《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定確定。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發證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升格為學士學位:
畢業時學校頒發濟南職業學院畢業證并在教育部進行電子登記備案。畢業后由省人事廳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就業登記證明,學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專轉本科按當年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任何組織和個人以濟南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濟南職業學院負責解釋。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有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濟南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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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在工作時間內致電(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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