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9 16:07:44作者:佚名
1、招聘單位
浙江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浙江省供銷社舉辦的一所以金融、商科專業為主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一所中國特色高水平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 ,浙江省高職院校優質重點辦學建設單位。第二類公益性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適當財政補貼。現有全日制學生12000余人,教職員工630余人。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職位、條件及福利
(1)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要求為4個職位,共4人。
職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各崗位招聘范圍不設限制。任何符合該職位注冊要求的人都可以申請。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學歷和學位認證證書)的期限為2024年8月月底前。
(三)資格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職務與職務之間的情形;
5、能夠在崗位招聘時限內及時參加工作;
6、符合該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專業資格要求根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和本單位、崗位聘用實際,按照適合崗位優先、適當寬松的原則確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學習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會予以受理,并以招收單位的審核意見為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確定。本次招聘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
關于身體要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招聘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認證。本次招聘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
(四)工作福利
招聘崗位的性質是在事業單位注冊崗位范圍內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度管理。試用期結束,用人部門將給出試用期考核結論。如果員工不符合資格,則取消其聘用資格。錄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 網上注冊。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2024年3月28日16:00。報考者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真實個人信息,然后選擇單位和職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考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筆試的省級事業單位職位1個。未應聘職位而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3日至3月29日。申請人可在線查詢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原因。如果您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以重新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
3.在線支付。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2024年3月30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申請人可在同一網站在線支付。逾期未繳納費用的,視為放棄注冊資格。
職業教育研究所職業教育研究崗位沒有固定的考試比例。申請人只需網上注冊,無需繳納費用。其他崗位經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費用的報考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三倍。否則,相關崗位的招聘人數將相應減少,直至取消招聘計劃。若招聘計劃取消2024年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將通知應聘者,并退還報名費。
4、取得申請資格。已繳納費用的人員可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期間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獲得報名資格。
(二)考核評價
考試分為初審和復審兩輪。初試和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詳情如下:
1. 初步測試
初試為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進行。具體安排以門票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別在上午和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于5月17日前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站公布。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復試人選名單。任一科目缺考者,不予復試。
2.重新測試
教務處教學數字化建設與管理崗位、質監室質量監控與管理崗位,復試方式為面試。
機關行政職務綜合復試由面試和崗位能力測試兩部分組成。面試和崗位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各折算50%計入復試成績。
復試前安排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復審相關安排另行通知。復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能力水平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此分數線的不能晉級下一階段。
機關一般行政職務崗位勝任能力考試采用筆試形式,試題主要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核應聘者的相關法律知識、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和寫作能力。
3. 評估
職教所職教研究崗位免試(含筆試),通過直接考核聘用。
(三)體檢及檢查
考試結束后,按照確定的方法,從高分到低分(總分相同時,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計算各職位的總成績,并確定考生體檢成績。考試、考察按照計劃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相關程序執行。
(四)公告
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錄用人選,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就業的,我校將按規定辦理錄取和就業手續。
(5)其他
1.應聘者放棄、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學校將決定是否安排更換。需要填補的人員,按照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填補相關職位。
2、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如逾期未能報到,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協商,或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有權不予保留你的聘用資格資格。
四、紀律、監督和咨詢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指定在以下網站發布:
1.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網
(:90/,《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銷合作總社網站
(2024年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流程的相關信息一般只在招聘單位的網站上公布,請應聘者注意。
(二)招聘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如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于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有關本次招聘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熱線:(人力資源部翟先生)
附件: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2024年第二批)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