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4 15:45:27作者:佚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根據(jù)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決定,將閱兵列為國慶大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從1949年開國大典起至1959年建國十周年貝語網校,新中國每年都在天安門廣場舉行大規(guī)模國慶閱兵,共舉行了11次。196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本著厲行節(jié)約、勤儉建國的方針,決定改革國慶大典制度閱兵幾年一次,實行“五年一小慶閱兵幾年一次,十年一大慶,每逢大慶都要閱兵”。1964年,國防部頒布的軍事條令中首次出現(xiàn)了閱兵條款。此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等原因,中國連續(xù)24年沒有舉行國慶閱兵。直到1981年,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才根據(jù)鄧小平建議決定恢復閱兵,并于1984年國慶35周年舉行了恢復閱兵后第一次大規(guī)模國慶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