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3-07 11:22:08作者:佚名
第1章一般規定
第1條本憲章的制定是根據“管理省省級職業學院早期入院的臨時措施”和“智人省級教育研究所的通知”的精神,該通知是增強三一綜合錄取和高級職業學院的預約的管理。
第2章學校概述
第2條學校的全名:Zhejiang Yuxiang職業和技術學院
第3條學校法規:國家標準14703,省省標準0088
第4條學校地址:郵政編碼:313300
第五條的學校運作類型:全職私人通用高級職業和技術學院由省省人民政府批準,并由教育部注冊
第三章入學計劃和學費標準
第6條特定的入學專業,注冊目標和計劃如下:
第4章注冊條件和措施
第7條申請要求:
(1)完成了2024年省省普通大學入學考試或單獨檢查入學考試的候選人。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在學校期間沒有紀律處分記錄。
第8條每個候選人只能申請一項專業,并且在提交后不得更改注冊信息。
第9條注冊方法:
1。統一的在線注冊。注冊網站:候選人必須從2024年3月5日至4月6日進入我們的學校注冊網站,以完成在線注冊并支付費用(注冊費為140元/職位)。
2。通過初步審查并成功支付費用的候選人必須帶上其身份證,并在指定時間內到學校進行全面評估。
3。對于由于個人原因無法進行全面評估的候選人,候選人支付的注冊費將不會退還。
第10條入學過程
評論:
1。注冊網站:
2。注冊費為每人140元,在線付款。不接受現金付款。付款后不會退還注冊費。
3。對于進入“首選入學”和“入學期間”期的候選人,他們必須密切注意并跟進規定的入學期內入學過程,并且不要錯過入學機構的選擇和確認。未能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到服務平臺的候選人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了本批次中建議的所有入學資格。
第5章考試方法
第11條針對高級職業學院的早期入學選擇考試是基于高中入學考試或省省職業技能考試的。結果基于省教育考試研究所的規定,并與學校的全面評估項目相結合。
1。早期入學考試總分的計算公式如下:
(1)普通大學招生候選人
總分為200分=高中入學考試轉換得分 + 100分的全面質量測試得分。
普通高中入學候選人(包括藝術和體育專業的學生):根據高中學術水平考試中候選人的學術水平,即中文,數學,外語,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學,化學,化學,生物學和技術的10門課程,從高分到低得分的序列。根據下表,特定的算法將每個課程的學術水平轉換為相應的分數,并且將學術水平轉換為100分的完整分數。如果您在省外參加學術考試,則必須提供由您在學術資格所在的省份的省級機構發行或簽署或簽署的學術成就考試成績證書或證書(原始)。學術考試學術級別的轉化規則如下:
學術考試的學術水平
其他
轉換分數
20
17
14
12
(2)候選人參加單獨考試
總得分200分=千省大學入學技能考試轉換得分 + 100分的100分。
智人省級學院入學職業技能考試的轉換結果根據“宗省省級學院入學職業職業技能考試技能考試技能考試得分除以3“相對應的限量版主題類別)進行轉換。
2。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法
候選人在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時必須帶上門票和身份證才能參加考試。具體問題如下:
(1)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4月13日至2024年4月14日(門票應占上風)
(2)測試地點:Zhejiang Yuxiang職業和技術學院
(3)測試表:訪談
根據入學專業的說法,該學院已經建立了一個專業的適應性測試評估小組。評估小組由5名評估人員(一名團隊負責人)組成。在學院的紀律檢查和監督小組的監督下,評估人員是從專家數據庫中隨機選擇的。評估小組對候選人進行一一測試,學院的紀律檢查和監督部門將在整個過程中對其進行監督。
(4)測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完整分數為100分。
第十二條學校入學考試的全面測試結果應在4月22日之前宣布網校頭條,候選人應根據大學網站的提前入學欄中的提示進行檢查。
第6章入學規則
第13條應根據“指導對一般高等教育學院的身體檢查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來實施候選人的身體健康要求。任何有符合“大學”的體格檢查的候選人可能不會被錄取。
第14條候選人可以填寫專業申請。專業申請應受到在線申請信息的約束,并且在提交后不會更改。
第15條接受新學生的男孩和女孩比例不受限制。
學校考試結束后的第16條,“首選入學”,“首選入學(包括序列編號)”和“未經接收”的清單應基于總分數確定基于高到低的原則;應接納的候選人的數量應根據每個專業的入學計劃數量確定1:1;應接納的候選人數量應根據每個專業的入學計劃數量確定1:8。如果同一專業類別的最低分數相同,則將根據綜合質量考試成績和從高中入學考試成績轉換的分數來錄取候選人。從高中入學考試成績轉換的成績單的順序是:中文,數學,外語,意識形態和政治,物理學,技術,歷史,地理,生物學和化學。如果相同的話,將優先考慮普通高中的高質量評估等級的候選人。在相同條件下,將優先考慮那些獲得相關選修課程或相關選修課程的優異成績的人。
第17條參加學校入學考試的學生總數小于或等于計劃專業的學生人數時,將根據90%的候選人的實際比例來確定計劃被錄取的候選人名單(小數點是四舍五入)。如果主要入學計劃未完成,并且沒有“注冊”的候選人,則將完成專業的入學工作。
第18條根據“一個檔案和多個投資”規則,進入我們學校的“首選入學”的候選人應在該省宣布的指定時間登錄到省省教育考試學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們的學校是招生機構。在指定時間內未登錄服務平臺的候選人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了本批次中建議的所有入學資格。丟失的計劃將按順序從學校的“首選入學”候選人轉移,直到配額滿足;根據我們學校的“首選入學”訂單的配額將“首選入學”候選人替換為“首選入學”主題時,他們還必須登錄到服務平臺以在指定的時間完成相同的操作。
第19條接受過高級職業學院和大學的早期入學考試的候選人不得參加那年普通大學和大學的統一錄取考試。
第7章錄取監督
第20條,學校應建立一個領先的招生工作和特殊監督機構的領先小組。根據省級考試研究所的整體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對學校早期入學和入學監督工作的實施規則”,不斷改善高級職業學院的早期入學工作系統,科學設定學校檢查內容,標準化招生和錄取程序,并在公共審查過程中進行標準化,以加強安全責任,并在范圍內進行監督,以確保范圍內的范圍,并在整體上進行監督,并在進行范圍內的范圍,并進行了范圍的范圍,并在整個范圍內進行了監督,并在進行范圍內的范圍,并在進行范圍內的范圍。省級考試學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所有部門的監督,以確保我們學校高級職業學院的早期入學工作是自學的,并有序地晉升。
第21條根據教育部的相關法規,應實施完整性考試制度,并應采用以下情況。如果在注冊階段發現,則應取消申請資格;如果在入學前發現,則應取消入學資格;如果在入院后發現,應取消入學資格或學術地位;如果在畢業后發現,教育行政部門應宣布學術證書無效,并被命令被撤銷或沒收;如果涉嫌犯罪,則應將其轉移給司法當局根據法律處理。
1。提供個人信息,例如虛假名稱,年齡,種族浙江教育考試網錄取查詢,家庭注冊等,偽造或非法獲得證書,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欺詐注冊資格以及享受優惠的政策;
2.在影響入學結果的全面質量評估和相關應用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
3。如果您假冒自己,其他人將被錄取到學校或獲得優惠的資格;
4。其他嚴重違反大學錄取法規的欺詐行為。
第8章要注意的事情
第22條學校招生網站和微信公共帳戶應是該學校發表早期職業學院招生的官方網站。所有信息均應遵守學校招生網站和微信公共帳戶的發布。候選人應承擔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及時理解學校發布的信息的后果。候選人的承諾信在線閱讀浙江教育考試網錄取查詢,并在高級職業學院中提前認可。所有注冊的候選人將被視為已閱讀并承諾遵守所有協議。學校采用電子數據注冊,所有前檢查程序均在學校的早期入學網絡中在線運行。
在公開公告期間,第23條,候選人應在注冊時使用其ID號和密碼設置的每個鏈接中的分數。如果您在結果公告期間有任何反對意見,則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傳真到我們學校的招生辦公室。公開公告到期后,公開公告結果將是最終的有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