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4 15:55:31作者:佚名
內蒙古醫科大學已正式公布2025年度本科及專科招生簡章,其中包含了招生名額的分配、錄取標準以及招生咨詢的熱線電話等詳細信息,敬請查閱正文獲取完整內容。
內蒙古醫科大學2025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確保2025年招生流程的順暢實施,對招生過程進行規范化管理,保障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并充分考慮內蒙古醫科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內蒙古醫科大學。
內蒙古醫科大學由自治區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共同建設,是一所公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該校主要負責培養博士、碩士、本科以及高職(專科)等不同層次的高級衛生專業人才。對于在規定時間內滿足所在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學校將授予內蒙古醫科大學相應的學歷畢業證書;而對于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學校亦將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 辦學場所包括:位于內蒙古醫科大學金山校區(即主校區),該校區坐落于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業開發區;新華校區則設于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號;錫林校區則設址于呼和浩特市錫林郭勒南路60號。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堅決執行國家的教育政策,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后擇優錄取,同時,也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學校設立了一個招生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校長任主任,分管副校長任副主任,成員包括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各學院院長、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委員會秉持“集體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在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處理招生重大事宜等方面,各司其職,認真履行職責。
學校招生辦公室系學校負責組織與執行招生任務的長久性機構,其辦公地點位于招生就業處,主要承擔本科及專科招生日常事務的管理與執行。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本校依據自身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具體狀況,全面考量各省份的人口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多個因素,并參考近年的招生計劃編制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進而制定本校的分省招生來源計劃。本校不設立預留名額,將招生規模計劃一次性全部公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主管機構對外進行公告。
第十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確立的“學校主導,省級招生辦進行監管”的錄取規范貝語網校,在教育部指導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負責統籌進行錄取工作。
學校在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會根據理工科和文史科的不同類別來制定招生計劃;而在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試點省份,則會依照該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中的具體規定來設定招生計劃。
內蒙古醫科大學對于各省份(包括自治區和直轄市)的考生檔案查閱,均實行了100%的提檔比例。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以下錄取規則:
思想品德和身體健康檢查達標后,學校將依據生源地的投檔成績(包含加分因素)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篩選,并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不同專業之間并未設定等級差分。
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規范所確定的考生全國性加分項目及其分數,若考生滿足多個加分條件,則僅采納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且總加分額度不可超過20分。
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需優先遵循國家制定的錄取優先政策,然后依據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等單科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在實施“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須符合所報考院校的選考科目規定。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將優先遵循國家規定的錄取優先政策,然后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考生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愿意接受專業調劑,將被調劑至當前仍有空余計劃的專業(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條件者不予錄取)。對于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
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專業類別+學校”志愿填報方式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學校的選考科目規定。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將優先遵循國家規定的錄取優先政策,然后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進檔考生不符合所填報專業的錄取條件,將不進行專業調劑,直接進行退檔處理。
針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各專業的選考科目具體要求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或學校的招生信息平臺上查閱。
第十五條招生體檢規范:依照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和前衛生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乙肝項目檢測相關事宜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在此,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在報考我校時務必認真查閱以下具體要求,以免因遺漏信息而影響到錄取結果。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色覺輕度異常,即通常所說的色弱,此類情況者不得報考的專業包括: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醫學類所有專業,以及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眼視光技術等專業。
色覺異常Ⅱ度,即常說的色盲,以下專業不得錄取:涉及化工與制藥、藥學、醫學的各個分支學科,以及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眼視光技術等專業。
無法正確區分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的任一顏色,此類人員不得報考的專業包括:化工與制藥、藥學、醫學各學科,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眼視光技術等中國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關專業。
第十六條規定,臨床醫學、中醫學以及蒙醫學這三個專業是國家為農村地區定向培養免費醫學人才的計劃之一,僅限于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招生。在學生正式入學之前中國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他們必須與衛生行政部門簽訂一份定向就業協議,并承諾在畢業后投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6年的服務。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嚴謹性與公信力,學校將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頂替及作弊行為,導致考生入學。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其入學資格及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于任何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標準的情況,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規定,學生入學時需支付學費及住宿費用,其具體收費標準應嚴格依照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所發布的官方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規定,民族預科班的學生在完成一年的學習并取得合格成績后,將依據其平均學分績點和綜合測評結果,被分配至相應的本科專業繼續深造。
第二十條中,學校對本科及專科招生環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的規定,務必保證招生簡章、招生資格、招生方案、考生資質、錄取流程、錄取結果、咨詢服務和申訴途徑、以及重大違規事件的處理結果等關鍵信息,依照規定予以公開。
第二十一條,學校官方網站的地址是,相關招生信息的鏈接可在該網站找到,同時,招生咨詢的熱線電話分別是0471-8136765、6636217、6653318,若有關于招生的疑問或投訴,可撥打監督電話 -6653034。
學校明確規定,嚴禁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考試招生事務的處理,對于本章程的任何疑問,均由學校的招生就業處負責進行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