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17 04:57:15作者:網絡
自學考試的考試時間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目前還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課程的考試。
每次最多考四門。
自學考試的課程根據命題的組織和使用范圍分為兩類,即:統考課程,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使用由全國考辦命題的課程;省考課程,指在本省市范圍內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組織命題的課程。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不少于15門,總學分不低于70學分;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20門,總學分不低于125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
獨立本科段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10門,總學分不低于70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
自學考試不設補考,可參加本課程下一輪次的考試。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各省考委頒發,主考院校副署。為體現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自2003年起,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全國考委統一制作。
參考資料來源: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參考資料來源: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