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4 11:11:10作者:佚名
重慶城市科技大學
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根據《重慶市職業教育2024》(渝教招招[2023]17號)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轉入中、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招生的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城市科技大學
第四條 學校代碼:5057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光彩大道368號、重慶市巴南區燕尾山路898號(郵政編碼:402167)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
重慶城市科技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0年12月,學校由重慶大學城科技學院轉制為獨立民辦本科院校重慶高考分數線2024年公布,更名為重慶城市科技學院。
學校有兩個校區,分別位于重慶市永川區和巴南區。 榮獲重慶市花園式單位稱號,是讀書學習的理想場所。 學校教育教學設施齊全,圖書館文獻資源豐富,滿足全校學生的學習需求; 教學樓所有教室均配備成套多媒體設備和部分智慧教室設備,建有170余個土木工程、電氣信息、機械設計、經濟管理、媒體藝術、人文社會等專業實驗室和9個實驗中心。科學、人工智能、大數據為培養應用型人才創造了良好條件。 學校現有學生4萬余人。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參加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并取得注冊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各批次、類別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由重慶市教委、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公布。 考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網()或“2024年高職高專”查閱《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報考指南》。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的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重慶高考分數線2024年公布,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申請和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相關安排執行。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考生必須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安排參加相應的考試。 免試按照《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3]17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機構門戶網站()、重慶市招考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及各類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 。
第十七條 填寫申請表:申請表采用網上填寫方式,待高職分類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安排(具體時間、填寫方式等相關事項另行確定)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如招生時計劃名額未滿的,我校將參加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志愿者招募。
第十八條 招生原則:我校嚴格執行本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照顧政策和“一批、多次招生”的申請和錄取規則。 具體政策和模式按照《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3]17號)執行。 除我市統一要求外,我校在招生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招生:
1、男女比例:我校各專業入學無男女比例要求。
2、外語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要求。 入學后,通用外語為英語。
3、入學體檢標準:我校遵循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以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 )或重慶市招生信息網( )查詢錄取信息。 錄取完成后,我校將在招生信息網()公布各批次、各類別、各專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五章 招生、資助政策和學歷證書
第二十條 考生待遇:考生參加2024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被我校錄取后,不再參加2024年重慶市統一高考。 在校學習期間,待遇與統考考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條 錄取安排:考生被我校錄取后,我校將于2024年7月發出錄取通知書。考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注冊。 未經我校同意,兩周內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 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二十二條 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有完善的獎助學金資助制度。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請。
第二十三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滿意,符合畢業條件的,由重慶城市科技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文憑由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重要聲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 如需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聯系。 否則,造成的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