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9 20:11:25作者:佚名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考試招生暨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通知》(教教[2024]58號)精神,結合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自主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個別招生”)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貫徹教育部陽光高考相關要求,按照規定開展個別招生工作以“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學校內部業務部門實行“招聘與考試分離”的工作原則。
第二條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辦軌道交通職業院校,也是全國鐵路系統第一所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國家“雙高”學校。 規劃》建設單位。
學校國標代碼:10843,河南招生代碼:6265。學校全稱:鄭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辦學類型為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畢業后,學校將由教育部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大專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鄭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上級招生政策的落實; 研究制定學校的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 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章 招生目標、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五條 招生對象
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合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考生。
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身份以學校現場確認為準; 退役軍人考生身份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為準。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4年計劃單獨招生100名,招生專業及計劃如下:
專業計劃根據招生目標分欄設置。 未完成的單項招生計劃將轉入普通高層次招生計劃實施。
只招收男性專業:動車組檢修技術、鐵路機車運行與維修、鐵路養路機械應用技術、鐵路工程技術。
目前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單招,各鐵路局、城軌公司均要求具有辨色能力,無色盲、色弱,雙眼視力矯正達到4.8以上。 色覺、視力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應謹慎報考鐵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專業。
第五章 現場確認
第七條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考生現場確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考生須攜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我院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校。 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您未參加現場確認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單招,您的專業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受理時間:3月17日 8:30-12:00、14:30-17:30
受理地點:幸福校區招生辦公室(鄭州市二七區幸福路2號)
第六章 志愿者申請
第八條 考生應當按照招生對象類別填寫專業申請表。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報考專業(普通類):動車組檢修技術、鐵路運輸運營管理。 如果填寫其他專業,將被視為無效專業。
退役軍人考生可報考專業(與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交通大學合作):鐵路機車運行與維修、鐵路供電技術、鐵路養路機械應用技術、鐵路工程技術、鐵路信號自動控制、鐵路交通運行管理。 如果填寫其他專業,將被視為無效專業。
我校僅考核考生第一專業選擇。 未按照本章程要求填寫第一專業選擇的,視為該專業選擇無效,學校不予安排考試和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退役軍人考生可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18:00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寫在線志愿者申請表。
除本章程“第五條”要求的招生對象外,其他考生填報的專業偏好將被視為無效,學校不予安排考試和錄取。
第七章 成績評價辦法及錄取
第九條 績效評價方法
對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以“上機測試+面試測試”的形式進行。
機考重點考察政治素質、人文素質、職業潛力、職業認知等。機考滿分為100分,機考折算成績=機考成績測試成績*0.7; 面試測試重點考察心理素質、職業發展、職業規劃等方面,面試測試分數滿分100分,面試折算分數=面試測試分數*0.3。
考試地點:鄭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幸福校區(鄭州市二七區幸福路2號)。 考試時間:2024年4月9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安排為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考生總分計算方法: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考生:總成績=計算機考試折算成績+面試折算成績。 (總分為100分)
退役軍人考生:總成績=機考折算成績+面試折算成績。 (總分為100分)
2、錄取規則:根據錄取對象個人排名進行錄取。 當候選人的專業偏好不能滿足時,將不會進行重大調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專業錄取分數線最低的考生成績相同時: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考生按機算成績和面試折算成績依次錄取。 招生將按照招生規則進行。 最終,專業招生最低分數線相同的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第十一條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核通過后,在學校招生就業部門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對公告無異議的,學校將名單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 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由我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注冊為學生。 轉校、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普通高等教育高考錄取學生相同。
第十三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八章 費用和資助
第十四條 學校學費嚴格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標準暫定為:老校區(8人間)400元/學年,新公寓(8人間)600元/學年,800元/學年新公寓(可容納 6 人的房間)。 政策如有調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獎學金、貸款:根據國家、河南省及我校相關資助政策,學生入學后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經過一年的刻苦學習。 學校綜合獎學金(3000元/學年、2000元/學年、1000元/學年、500元/學年)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根據情況可申請4000元/學年、3300元/學年、2600元/學年。 通過校內勤工助學還可獲得平均300元/次的補助。 生均、月生活費等。學生入學時可根據自身情況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16000元/學年,確保學生不輟學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及新生審核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錄取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入學資格審查。 對存在問題的考生,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中介機構或者外部人員進行招生代理和考前培訓,也不組織考前培訓。 所有個人招聘信息均在我校招生就業部網站上公布。
第十八條 本章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上級政策制定。 學校此前有關招生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學校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通惠路298號(新校區)
鄭州市二七區幸福路2號(老校區)
郵政編碼:451460(新校區)450052(老校區)
咨詢熱線:-66993
監督電話:-608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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