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9 17:05:20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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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質;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學士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學士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學士及以上學歷。 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具有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學籍(考試資格)或取得相應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非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學生或具有法律專業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我省將地區注冊學歷要求放寬為專科本科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專科畢業生,下同)和具有同等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報考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已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含在線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2020屆本科畢業生可報名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法制考試職業資格考試。
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并獲得各單科成績并于年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報考2020年全國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定職業資格證書的;
4、兩年內禁止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且期限未滿,或者終身禁止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有其他情形被終身禁止執業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其登記無效; 如果他們已經參加了考試,他們的考試成績將無效。
已取得甲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三)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合格分數線在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 其中,2019年客觀題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重新報考2020年客觀題考試。報考主觀題考試時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可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 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符合放寬資格分數線的人員可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或直接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