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1 18:13:28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曲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代碼(國標):14012
第四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第六條 辦學層次:三年制普通專科
第七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大道
第八條 畢業證書:學業結束,經學校考核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
第九條 專業資格取證:在校期間可參加全國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普通話水平考試等職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可參加相應專業的資格證書考試。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曲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讀一年多少錢,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察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委書記任招生紀檢監察組組長。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與對外交流處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三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并經云南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招生簡介可通過學校網址查詢()。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按云南省物價局和曲靖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學費每生每年5000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但又達到學校最低投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整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