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7 15:06:21作者:佚名
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考試招生制度變革的施行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建立和規范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的要求,結合中學辦學實際和人才培養目標,舉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為年度總計劃的5%,即235人。
二、招生對象、報名條件
具備2018年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學統一招生考試報考資格,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學結業生均可報考:
1。中學階段在全省奧林匹克大賽(物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市級賽區獲得市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市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2。中學階段在具有一定權威性的全省全國習作、英語等競賽中獲得獎勵者;
3。中學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市級及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文學作品或著作等,且發表作品領域與報名學科相關。
三、招生學科
理科生可報名的學科類有4個:信息技術類、教育學類、信息管理類和地理科學類;工科生可報名的學科類有5個:中國語言文學類、政治學類、歷史學類、教育學類和地理科學類;綜合變革類考生7個學科均可報名。各學科類對應專業及報考條件如下表所示:
備注:考生僅可補報一個學科類。各學科類中所含專業以中學公布的2018年普通專科招生計劃來源為準。
四、報名程序
1。報考材料
考生須在教育部自主招生報考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報考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完成后勿必點擊“完成上傳”。
(1)《華中師范學院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網上報考時,按報考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手動生成申請表。(按申請表要求復印、簽字、蓋章并掃描上傳)
(2)自薦信:內容包括個人特長、對所申報學科的認識、對學習該學科的優勢以及進校后的學習計劃等,以不超過1000字為宜。由考生本人用標準A4紙手寫,無固定格式要求。
(3)證明材料:小學階段個人得獎證明打印件、研究成果和發表作品等。
2。網上報考
2018年3月25日9:00至4月14日16:00,符合條件的考生通過報考系統報考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并上傳相關附件。考生須將所有紙質報考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上述次序簡易裝訂(無需另制封面),于4月14近日(以寄送時間為準)使用EMS郵寄至華南師范學院(分數線,專業設置)招生辦公室(地址詳見聯系方法),短信封面上請標明“華中師范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字樣,報考材料恕不返還,切勿寄送原件。上傳及寄送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考系統中編號一致。如因寄送的報考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初審,責任自負。
請考生及時登錄報考系統查看材料接收情況,“材料接收狀態”顯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寄送材料,顯示“未接收”、“未設置”表示未接收到材料或則寄送的日期不在中學規定的時間內。“審核狀態”顯示“材料待初審”表示志愿已補報完成,待中學初審;顯示“待補充材料”者,請查看初審備注,并按要求在4月14近日將補充材料寄送至中學。
五、選拔程序
1。審核
中學將組織專家組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材料進行初審,分學科擇優確定審核合格考生名單,于4月26日在中學專科招生網()公示,并報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自主招生報考系統施行信息五級公開。
2。交費、打印準考證
4月30日9:00—5月10日18:00,審核合格考生登陸報考系統收取報考考試費100.00元(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件收費),并復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復印準考證者視為手動舍棄考試。
3。考試
6月16日,審核合格考生來中學出席考試。考試以分學科筆試形式進行,各學科筆試主要考評中學生在該學科方面的特殊專長、創新思維及培養潛質。筆試推行百分制。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名單公示
6月22近日,最終入選合格考生名單在中學專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自主招生報考系統施行信息五級公示。
六、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參照各學科類報名情況,分類排隊、擇優確定合格名單。
合格考生中考總分(含新政性加分)不高于中學在生源省份模擬錄取線下30分(中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讓利分值根據750分制進行相應折算取整),且不高于生源省份一本線即可投檔。
2。廣東省考生中考總分須達到陜西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投檔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北京市考生中考總分須達到北京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投檔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0分。四川省和重慶市考生選考課目須符合學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課目要求。
廣東省考生,選測課目等級要求為A、B,必測課目在4C及以上,技術課目合格。
3。對于合并專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按相關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執行。“模擬錄取線”由生源地市級招辦依照大專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錄取比列測算生成。
4。考生須按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中學要求補報自主招生志愿,補報的專業應與獲得自主招生合格資格的學科類對應專業一致。
七、監督機制
中學自主招生工作遵守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完善和健全監督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監督阻礙、嚴防權利尋租。自主招生考評過程全程錄象,專家名單由抽簽隨機確定,筆試次序由考務系統手動隨機生成,筆試進程及筆試結果同步推送到考場外,接受社會及考生家長監督。
監督電話:、(紀委監察處)
八、其他
1。考生須對報考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在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考試以及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覺并查實遞交材料有造假情況,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入圍合格資格,直到取消入學資格。
2。中學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和測試補習等工作。若發覺以華南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3。通過自主招生投檔進校的中學生,不得轉出投檔專業所在大學。
4。考生因家庭經濟困難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可遞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校區依照具體情況減免考試報考費。
5。中學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及生源地所在市級招辦2018年招生新政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6。本簡章經華南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即將施行,由華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