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2 17:02:19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推進廈門學院學分制變革,調動中學生學習的自覺性與積極性,推動中學生個性發展和特長的發揮,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學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退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0〕11號)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基本原則
(一)現實性原則。轉專業必須以分校的專業辦學資源為前提,必須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重視個性發展原則。轉專業主要是依據中學生專長,轉專業有利于因材施教,培養中學生的個性發展。
(三)公平性原則。轉專業必須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
(四)程序正當性原則。轉專業必須符合中學規定的程序。第二條申請轉專業的條件在校本科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一、二年級中學生,比如:發表所特長學科方面的學術性論文、著作、作品,或在市級以上學科競賽得獎,或提供確鑿證明否認申請者轉入相應專業能進一步發揮其特長、并經本校相關學科3位中級職稱班主任推薦。
(二)在校一、二年級中學生,因入學后患某種癌癥或生理缺陷,經中學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測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
其他專業學習,且中考成績不高于擬申請轉到專業當初相應生源地
的最低投檔分數。
(三)在校一年級中學生通過轉專業有利于中學生自主學習成才,一年級第一學期在本專業所修的各門課程成績都在及格以上(不含補考),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不含體育)。
第三條不能申請轉專業的情形中學生符合第二條所規定的申請轉專業條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
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二)在校期間受過處分者。
(三)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到專業學習者。
(四)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者。
(五)定向生或脫產生未經定向單位或委托單位同意者。
(六)師范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非師范類專業者,航海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非航海類專業者。
(七)藝術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非藝術類專業者,非藝術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藝術類專業者;體育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非體育類專業者,非體育類專業的中學生申請轉到體育類專業者。
(八)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方式招生者(自考、單獨招生等)。
(九)應遭到解雇學籍處分或應予休學者。第四條轉專業程序
(一)符合第二條第(一)款條件的中學生,擬申請轉專業可在每
學期第15周之前向中學生所在大學提出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學生所在大學初審簽字后,由擬轉到專業的大學對其學科特長進行考核認定,擬轉到專業的大學經黨政聯席大會研究同意后送教務處審核,教務處每學期匯總初審后報請市長辦公大會研究。
(二)符合第二條第(二)款條件的中學生,擬申請轉專業可在每學期第15周之前向中學生所在大學提出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學生所在大學初審簽字后,將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安排中學生到指定的診所進行身體檢測集美大學專業,并由校醫療中心復核認定其不能在原專業學習。擬轉到大學按照專業教學資源及申請者的條件,經黨政聯席大會研究同意接收其轉到的,送教務處初審,教務處每學期匯總初審后報請市長辦公大會研究。
(三)符合第二條第(三)款條件的中學生申請轉專業,按以下工作程序進行:
1.施行公開考評集美大學專業,擇優投檔。每年中學按照有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和就業情況確定可轉到專業的目錄,每年轉專業的工作安排由學校依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
2.大學按照中學每年的通知,制訂擬接收轉專業中學生計劃。各大學依照教學資源情況和中學的規定,提出擬接收轉到中學生的專業、計劃數以及相關要求等轉專業方案并送交教務處。轉到專業的轉到計劃數不超過本年級專業在校生數的10%。
3.教務處匯總初審各大學的轉專業方案,并通過教務處網站向全
校公布轉到專業的轉專業方案和考評形式。轉專業考試課目共有兩門,其中一門為《英語》,另一門由接收大學按照中學生擬轉到專業的學科要求,選擇《高等物理》或《語文(含寫作)》。
4.中學生向所在大學提出申請。填寫《集美學院轉專業審批表》送交所在大學。中學生所在大學對轉出中學生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初審,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控制在本年級專業在校生數的10%以內,對符合申請轉出條件中學生的審批表送交擬轉到大學,并將本大學初審后的中學生申請轉專業名單報送教務處備案。
5.當申請轉到的中學生數超出該專業擬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時,教務處將組織轉專業考試,并按考試總成績及每門課程成績劃定各專業分數線。申請轉到的中學生數未超出該專業擬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時,無需出席考試。
6.各大學按照教務處公布的分數線及相關專業無需出席考試的名單,經院黨政聯席大會研究確定各專業初選名單,提出接收意見送交教務處。
7.教務處集中初審各大學提出的轉專業接收意見,并將轉專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報請市長辦幫會研究批準后發文公布。
8.各大學接到中學同意轉專業的即將文件后,通知中學生代辦轉專業相關手續。
第五條轉專業中學生的學籍管理
(一)中學生在申請及代辦轉專業手續過程中,必須繼續在原專業
學習,遵循學習紀律,不得無故缺勤。
(二)中學生轉到新的專業,按照在校已修課程及取得學分情況,編入相應年級,根據轉到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學號不變。
(三)中學生轉到新的專業后,必須取得轉到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分后方能結業和獲得學士學位。轉專業前已修完的課程,與轉到專業相同、其學分數及要求低于或等于轉到專業要求的可互相取代,毋須補修,其余的轉為必修課的學分。轉到專業早已開辦完畢的課程,轉到中學生尚末修讀的,須補修。
(四)轉專業中學生的雜費按轉到專業入學當初的收費標準繳納。轉專業中學生應在一個月內及時代辦檔案的轉移手續。
二、集美學院所有的專業一覽表
廈門學院航海大學:航海技術(081803K)、交通運輸(081801)、物流管理(120601)。
廈門學院輪機工程大學:輪機工程(081804K)、船舶與海洋工程(081901)、電氣工程及其手動化(080601)、船舶電子電氣工程(081808TK)。
廈門學院水產大學:水產飼養學(090601)、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090602)、水生植物醫學(090604TK)、動物科學(090301)、動動物檢疫(090403T)。
廈門學院乳品與生物工程大學:乳品科學與工程(082701)、生物工程(083001)、環境工程(082502)。
廈門學院體育大學:體育教育(040201)、運動訓練(040202K)、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040203)、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040204K)。
廈門學院財經大學:經濟學(020101)、財政學(020201K)、金融學(020301K)、投資學(020304)、國際經濟與貿易(020401)、會計學(120203K)。
廈門學院班主任教育大學:中學教育(040107)、學前教育(040106)、教育技術學(040104)〔停招〕。
廈門學院工商管理大學:工商管理(120201K)、市場營銷(120202)、審計學(120207)、旅游管理(120901K)、電子商務(120801)。
廈門學院音樂大學:音樂演出(130201)、音樂學(130202)、舞蹈演出(130204)。
廈門學院美術大學:動漫(130310)、美術學(130401)、視覺傳達設計(130502)、環境設計(130503)。
廈門學院信息工程大學:電子信息工程(080701)、電子科學與技術(080702)、通信工程(080703)。
廈門學院計算機工程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軟件工程(080902)、網絡工程(080903)、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20102)。
廈門學院機械與能源工程大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080202)、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080203)、機械電子工程(080204)、車輛工程(080207)、能源與動力工程(080501)、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081002)。
廈門學院理大學:物理與應用物理(070101)、信息與估算科學(070102)、應用數學學(070202)、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070502)〔停招〕、地理信息科學(070504)、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080705)。
廈門學院外粵語大學:法語(050201)、日語(050207)、翻譯(050261)。
廈門學院法大學:法學(030101K)、社會工作(030302)。
廈門學院文大學:漢語言文學(050101)、漢語國際教育(050103)。
廈門學院工程技術大學: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081103)、工程管理(120103)。
廈門學院馬克思主義大學。
廈門學院繼續教育大學(海員培訓中心)。
廈門學院海外教育大學
三、集美學院優勢重點專業有什么
1、特色專業
國家特色專業:
序號
院校名稱
專業名稱
批次
廈門學院
輪機工程
第二批
廈門學院
財政學
第三批
廈門學院
航海技術
第六批
廈門學院
水產飼養學
第六批
市級特色專業(11個):水產飼養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輪機工程、財政學、法學、航海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會計學、民族傳統體育、熱能與動力工程等。
2、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
序號
院校名稱
專業名稱
廈門學院
航海技術
廈門學院
輪機工程
3、度一流專科專業建設點(國家級+市級)
國家級(3個):航海技術、水產飼養學、軟件工程。
市級(12個):輪機工程、動物科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財政學、會計學、小學教育、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數學與應用物理等。
4、其他重點專業
國家級大專專業綜合變革試點項目(1個):航海技術。
市級專業綜合變革試點(11個):水產飼養學、航海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輪機工程、小學教育、通信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變革試點:水產飼養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動物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