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1 10:09:06作者:佚名
一、目標任務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招生考試文件精神,按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總體工作謀劃,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改革教育評價,發展素質教育,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強化現代化考試招生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確保高中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選拔培養社會主義優秀人才。德、智、體、藝、勞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 招生學校
市內的公立和私立高中。 具體招生學校名單見附件1。
三、招生批次
(1)提前批
民辦高中實行自主招生,在市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校招生之前安排。
(二)第一批
首批錄取學校為:茂名市第一中學、廣東省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高中部)、華南師范大學梨如高級中學、電白區第一中學、廣東高州信義中學中學,化州市第一中學(以下簡稱“七中”)。
(三)第二批
市屬普通高中和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普通高中招生批次。
(四)第三批
各區、縣級市普通高中招生批次。
各批次學校名單見附件2。
四、招生類別及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招生類別分為特殊人才、統一招生、指標生三類。
(一)有特殊才能的學生
茂名一中面向全市招收體育、藝術人才。 茂名十六中、茂名田家濱中學向市立初中和茂南區初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 各地招收特殊人才的普通高中,從學校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初中招收特殊人才。
提前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不再參與其他招生類別的評分和錄取。 未完成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可納入學校統一招生計劃。
(二)統一招生
1.面向全市招生
茂名市第一中學、廣東省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高中)、華南師范大學禮如高中向全市各地招生。
茂名市第一中學面向全市統一招生。 其中:主要面向市屬初中以及茂南區、電白區、濱海新區、高新區初中開放。 上述地區學校視為一個組合(即“市轄組合”),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在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招收少量初中學校市,將其視為一個組合(即“縣組合”),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錄取分數線。
廣東省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高年級)、華南師范大學禮如高中實行全市統一招生。 實行全市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分數線。
2. 招收特定領域的學生
茂名十六中、茂名田家濱中學統一招生,面向市屬初中和茂南區初中開放。
茂名市第四中學、茂名市第五中學、茂名市第十中學統一招生,面向茂南區初中和市立初中開放。 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劃分錄取分數線。
電白區第一中學、電白區第二中學、電白區第三中學統一招生面向電白區、濱海新區、高新區初中。 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劃分錄取分數線。
新沂市、高州市、化州市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向本行政區域內的初中開放。
各批次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地區見附件2。
(三)索引學生
按照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分配目標學生。 申請基準生的學生必須是茂名市戶籍初中畢業生(含政策性學生),在同一所初中完成三年入學并就讀至畢業,或從茂名市轉入我市。茂名市外及轉學至畢業并參加本年市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茂名市第一中學、電白區第一中學、信宜中學、廣東高州中學、化州市第一中學、茂名市第四中學、茂名市第五中學、茂名市市第十中學、電白區第一中學 第四中學、高新區高新中學目標學生分配范圍見附件3。 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招生部門負責本地區初中學校名額分配并組織招生。
廣東省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高中)和華南師范大學禮如高中今年剛剛成立,未分配目標學生名額。
其他優質普通高中的目標學生分配方案由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招生部門制定。
五、招生及招生辦法
(一)提前錄取審批辦法
全市私立普通高中獨立招生。 民辦高中自主招生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與其他普通高中的招生閱卷和錄取。
民辦高中提前招生后如有空缺,可向茂名市招生部門提出補招生申請。 經批準后茂名市第十六中學,公立高中招生結束后進行補充招生。
(二)第一批錄取辦法
該批次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招收特殊人才
根據中考成績、學業成績和考生意愿,按照學校特殊人才招生辦法錄取特殊人才學生。
第二階段:統一招生、定向招生
實行“分數優先、隨喜好”的并行志愿錄取辦法。 錄取將根據分數和偏好進行。 先進行統一招生,再進行目標學生招生。
1.統一招生
考生報名參加中考時,必須選擇戶籍地或者學籍地作為報名點。 戶籍地和學籍地不在同一地的考生,可以根據報名需要選擇戶籍地或學籍地之一作為報名點。 考生不能同時選擇戶籍和學籍。 作為登記點。 考生參加我市普通高中統一招生時,執行考生報考所在地地區的招生政策。
第一批普通高中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該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茂名市招生部門根據第一批統一高中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及優先順序,按1:1的比例劃定第一批統一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公布“七大高中”同時錄取最低分數線。 招生錄取分數線。
茂名市第一中學、廣東省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高中)、華南師范大學禮如高中負責茂名市招生部門的招生工作。 電白區第一中學、新一中學、廣東高州中學、化州市第一中學招生部負責招生并報茂名市招生辦備案。
2. 索引學生
目標生招生由市、縣招生部門根據初中目標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通過平行提交志愿的方式進行。 對目標學生的錄取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 候選人必須達到最低入學控制分數才有資格被錄取為目標學生。
茂名一中目標學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比學?!笆休爡^組合”統一錄取分數線低35分。 其他普通高中目標學生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由當地招生部門確定并公布。 指標學生不包括已被統招錄取的學生。
各級招生部門將對各學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補足。
(三)第二批、第三批招生辦法
茂名市第十六中學、茂名市田家濱中學實行均衡招生,由茂名市招生部門組織招生。
其他第二批、第三批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由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招生部門組織實施。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中共茂名市委教育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茂名市招生委員會統籌協調、茂名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的中考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局協調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普通高中招生部門要按照市統一部署,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確保中考招生工作規范、有序、有序。并順利實施。
(二)加強政策宣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準確、深入、細致解讀茂名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合理引導學生結合自身實際確立成長目標茂名市第十六中學,正確對待升學問題,加強輿論引導,為中考招生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監督檢查
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十不準”,暢通舉報申訴渠道,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教育督導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學校執行招生政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及時糾正并嚴肅查處招生中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附件:1.茂名市普通高中招生學校
二、各批次招生學校及地區
三、茂名一中等10所普通高中目標學生分配范圍
廣東省茂名市招生委員會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