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3 09:11:06作者:佚名
第一條 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創建具有南昌大學特色的一流本科教育,培養德、智、體、體全面發展的人才。具有家國情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世界視野的審美人才。 努力實現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更好落實教育部“依法管理招生”的要求南昌大學招生網,規范南昌大學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高校“陽光招生”工程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學校。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南昌大學,國家標準代碼為10403,屬事業單位。 注冊地址為: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學府大道999號,郵政編碼330031。學校的上級行政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大學、教育部與江西省共建大學、江西省高水平大學共建大學。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主要類別為:參加普通高考學生(含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新疆內陸高中班、新疆南疆單獨規劃、新疆克州定向); 推薦學生; 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考生、推薦運動員的單次考試單次考試; 港澳臺僑生【港澳臺僑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推薦學生、根據臺灣高考科目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籍高考學生】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臺考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南昌大學招生信息網( )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網站,“小南新”是學校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 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和“小南新”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并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七條 學校前湖主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學府大道999號; 青山湖校區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區南京東路235號; 東湖校區位于南昌市東湖區八一路461號。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校分管領導、紀委書記組成。 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部門有關招生政策。 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編制并實施省份、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提供招生信息服務和咨詢工作。
(4)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負責處理錄取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核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
第十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電話:-83969025。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情況,結合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作為源計劃),學校近年來將統籌考慮各省份的普招招生。 各省高中畢業生數和考生占全國報考總數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的配備情況、生源質量、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等。 ,科學合理地編制源頭規劃。
第十二條 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按本科招生計劃總額的1%預留給我校按超過1:1比例提交平行志愿且專業為主題的平行考生錄取。調整,針對各省高考網上考生調整生源資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 對社會需求大、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 對就業形勢較好但報考人數較少的基礎學科或專業,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 對社會需求較小、招生人數較少的個別專業,學校可以調整招生計劃,采取減少招生、隔年招生、暫停招生等措施。
第十四條 各省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查閱我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五條 普通高考學生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必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 新疆內地高中生和港澳臺學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組織推薦生、高水平運動隊、臺考生等選拔和考核考試,考試時間、要求及相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七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招生,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其次”的原則進行錄取。 對于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的,學校將其調整至未填補的專業; 對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候選人,將予以退出。
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排隊”的原則。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省(市)相應文件執行。 同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錄取參考。 按照高校專業組模式申請的省份,考生在所申請的專業組內按照“成績優先、專業志向”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使用學生籍貫相應的藝術統一考試(聯考)成績。 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一考試(聯考)成績必須符合當地省劃定的相應批次招生控制分數。 。 音樂學(聲樂)只招收聲樂方向考生(聲樂為主科); 音樂學(器樂方向)僅招收器樂方向考生(器樂為主科)且與相應的器樂類型一致。 各省招收的器樂具體類別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告為準。
(一)本省(江西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
1.設計、繪畫、播音主持藝術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選拔。 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的原則,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各器樂方向)、舞蹈專業實行非平行志愿錄取,以考生省統考輔修成績為準(音樂學專業輔修成績為聲樂或器樂面試成績、舞蹈學術專業輔修成績為舞蹈專業面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其中,舞蹈輔修專業排名要求在全省前150名(含)以內; 音樂輔修專業(聲樂方向)要求排名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內; 音樂輔修專業(鋼琴方向)需進入全省前50名(含)以內; 音樂學其他輔修專業(所有器樂方向)排名要求在全省前6名(含)以內。 (以上輔修專業排名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查詢)
(二)外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
1、平行志愿申請模式: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的原則,根據申請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選拔。
2、非平行自愿備案模式:
(一)設計專業、繪畫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5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文化分數。
(二)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全部器樂方向)、舞蹈、表演【表演、表演(茶藝)】、播音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專業分數如果相同,則按文化分數排序。
第十九條 體育專業:申請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考生,按照生源地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申請非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考生,按照考生專業錄取。 錄取將根據成績而定。 如果學生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體育訓練專業考生、推薦運動員、港澳臺華僑聯合招生考生、香港中學文憑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歷考試錄取學生應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告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新疆內陸高中班、新疆南疆單獨計劃、新疆克州定向招生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招生時承認各省(區、市)的優惠積分加分政策。
第二十三條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并如實填寫既往病史。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學生體質維護工作的通知》落實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要求。 如身體狀況不符合所申請專業的要求,學校將負責調整考生至其他合適的專業。 如果候選人不遵守調整南昌大學招生網,則該候選人將被取消。
第二十四條 按照招生專業類別,學生入學后按專業類別進行培養。 學生在大學期間可以自主選擇專業類別所涵蓋的專業,畢業時只能滿足相關專業的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 獲得文憑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護理專業建議男生身高要求為167CM,女生身高要求為157CM及以上。 江西省單科錄取的護理專業學生,錄取分數低于我校同科普通錄取線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六條 考生在高考期間有失信行為或者高考電子檔案有失信記錄的,我校視情節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鑒于教育部及各省市正在進行的各項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上述招生原則如與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原則相沖突的,按各省、市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第六章 新生招生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學費標準:文史類專業4650元或4950元每年,理、工、醫學類專業5250或5550元每年,計算機科學(軟件及網絡空間)專業10000元/年,藝術類12000元/年專業,會計(國際會計師)、工商管理(中法實驗班)14000元/年,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學費另行公布。 詳情可參見“南昌大學計劃財務處”網站。
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住宿條件,每年1000元或1200元。
第二十九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的學生,將被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核。 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三十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新生入學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評審。 如果發現專業水平明顯不符合錄取要求,或者在學校考試時明顯與水平不符,或者經查實存在代考等作弊行為的。 如有,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報省招生部門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對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后,可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直接入學。 入學后,高校將核實其家庭經濟困難,并以不同形式提供經濟資助,幫助其完成正常學業。
第三十二條 學校以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重點,設有綜合實驗班、本科生、碩士實驗班、國學實驗班、人工智能實驗班、新結構經濟學實驗班、稀土實驗班、新型功能材料與實驗班。科技實驗班。 (未來科技實驗班)和醫學創新實驗班等實驗班,所有實驗班都在學院體制下管理。 符合上述實驗班選拔條件的新生,入學后可申請并通過考核轉入上述實驗班。
為鼓勵江西省高分考生報考我校,全省高考理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的考生可申請免試轉入以上學校——提到實驗班。
第三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四條 南昌大學福州醫學院招收江西省第二批本科生。 學習地點是江西省撫州市。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學府大道999號南昌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政編碼:330031; 查詢電話:-88305092; 網站:; 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小南新。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