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5 08:35:18作者:佚名
新生需登錄至自學考試信息平臺,完成個人資料的錄入,同時上傳符合規定的、在有效期限內的身份證照片以及個人照片。一旦個人信息、身份證照片和個人照片經過審核通過,考生便可以開始報考流程并完成繳費操作。
完成報考和繳費的新生,其注冊信息將得到保留;而未完成報考和繳費的新生,其注冊信息將被清除,需在下一輪理論課報考時重新進行注冊。
在籍考生若未完成注冊,需提交符合規定且在有效期限內的身份證照片以及個人照片。一旦個人信息、身份證照片和個人照片經過審核通過,其注冊信息將得到保留。
考生若因個人信息錯誤導致審驗未通過,需在報考期間前往市教育考試院提出信息修正申請貝語網校,此次注冊將不予受理;而對于信息無誤的考生,則需在報考期間按照指引,攜帶身份證件至指定報考點完成現場注冊手續。
已完成一次注冊的在籍考生,直接報考、繳費。
在完成注冊所選擇的報考點后,在此業務辦理過程中,原則上是不允許進行修改的。一旦注冊完成,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個人圖像信息,按照規定原則上也不得進行更改。如果確實有必要進行修改,考生必須在報考期間前往市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否則將無法參與當次考試報名。
考生在報考環節設定的密碼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一旦考生泄露密碼導致的不利影響,需由考生自行負責承擔。
2.報考、繳費
在報名之前,考生務必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和《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相關內容,并簽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生需依照《報考簡章》中規定的課程進行報考。在理論考試環節,考生只能選定一個考試區域,并且最多可以申報兩個專業。此外,在每一場考試中,考生只能報名參加一門課程。
考生可同時選擇自學考試專科和本科不同專業的開考課程進行報考,一旦滿足畢業要求,即可一并辦理畢業手續;若考生報考的是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并在申請畢業時,需出示由具備學歷教育資質的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簽發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且該證書需在學信網上完成注冊。
報考受限課程者需先在自考信息平臺挑選課程,接著在報名期間前往指定的報考點接受資格審核,并現場支付相關報考費用,審核合格后,報考點將代為完成網上繳費手續。
考生在報名時需仔細挑選課程,確保信息準確無誤,隨后再進行在線繳費(費用依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最新標準收取)。一旦支付完成,所選課程不得更改,且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三、其他
考生在考試前的一周時間內,可以登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信息平臺,下載并打印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通知單》。
殘疾考生若參加自學考試,需遵照教育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殘疾人參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管理辦法》(編號教學〔2017〕4號)的規定進行,而在其他考試環節,則需依照本省的考試管理規則執行。
3.報考監所管理和公安管理專業的考生須符合如下條件:
報考監所管理專業的資格僅限于監獄或勞教系統中的在職人民警察及員工,亦或是對監獄和勞教工作抱有熱情的其他有意向者。
報考公安管理專業的資格僅限于公安系統的在職人員,包括鐵路、交通、林業以及民航領域的公安民警,以及武裝警察隊伍的成員。
若報考相關專業的考生不符合上述要求,并由此引發不良后果,責任需由考生自行承擔。
從2023年起,本科層次的區域經濟開發與管理、監所管理、教育管理專業,以及專科層次的漢語言文學和英語專業,將停止招生,不再接納包括其他專業在籍學生在內的考生報名。同時,自2026年度起,這些專業將不再發放畢業證書。具體信息可參考《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停考區域經濟開發與管理(本科)等5個專業的通知》。
關于頒發《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2年下半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試報名指南》的相關通告
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布的《關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安排相關事宜的通知》(編號教試中心函〔2021〕77號)以及全國考辦發布的《關于妥善處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考試事宜的通知》(編號考委辦〔2022〕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主考院校及委托開考單位的建議以及我省的具體情況,經過充分研討,我們制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試報名指南》,現予以印發,請各位嚴格依照執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考簡章涵蓋了報考的相關規定以及專業課程的考試計劃。為了便于考生查閱報考信息,專業課程的考試計劃被細分為理論考試和實踐操作兩個環節。這兩個環節均按照主考院校、考試形式、學歷要求、專業編號以及課程編號進行排列。在課程名稱前標注有“*”號者河北自考網上報名系統,表示該課程為限選課程。
為確保上半年已報名的考生能夠參與10月的考試,并實現年度內各專業考試課程的全面覆蓋,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試日期維持不變,并額外增設10月24日和25日兩天作為考試日期。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進行的理論課程,將在10月份的連續四天考試期間全部進行安排。
各相關單位需切實履行職責,精心開展宣傳和闡釋工作,確保通過多樣化渠道迅速、精確地傳達給考生相關信息,全面保障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關于發布《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2年下半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試教材清單》的相關通告
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布的《關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安排相關事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21〕77號),結合我省主考學校的建議,經充分研討,我們已制定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試教材清單》。現將此清單印發給你們,請嚴格依照執行。同時河北自考網上報名系統,關于相關事宜,特此通知如下:
本次發布的教材清單將成為2022年下半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進行的理論課程考試命題參考書籍,同時也是教材供應的依據。若原文件中規定的教材或目前使用的教材與該清單不符,應以本清單為準。至于實踐性環節課程的教材,將由主考學校進行公布。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進步,某些法律法規以及經濟政策也將作出相應的調整與變動。自考試日起往前推算六個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法律及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將納入相關課程的考試內容之中。若教學大綱或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應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請各有關單位廣泛宣傳,及時準確地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