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4 20:00:13作者:佚名
各本科招生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免專升本學生的接收、新生復查、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培養等工作。
第五條高職(專科)院校從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擇優遴選推免專升本學生:
(一)納入國家普通專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綜合素質高。
(四)品行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五)擬推免學生要求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綜合測評排名在專業前30%。
(六)服役期間兩次榮獲優秀士兵或一次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在校生,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可申請推免專升本(不受學習成績、綜合排名限制)。
第六條推薦工作須完成以下程序:
(一)高職(專科)院校按照本辦法,根據有關工作要求時限,制定本校推薦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于推薦工作啟動前正式公布。
(二)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指定的部門提交申請,填寫《黑龍江省高職(專科)院校推薦免試專升本申請表》,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學校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的學生組織初審。
(三)學校組織符合推免專升本條件的學生進行統一考試(退役士兵免試專升本不在此列),學校推免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結果,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四)學校將擬推薦名單在各院(系)和校內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要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未經公示的學生推免資格無效。
(五)學校在學生《黑龍江省高職(專科)院校推薦免試專升本申請表》上蓋學校公章,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確認。
(六)退役士兵推免專升本由學生本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截止到每年的10月31日前。學生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個人申請、服役部隊(立功審批權)推薦證明、三等功或優秀士兵受獎證書、獎章、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立功或優秀士兵獎勵審批表等佐證材料。學校審核同意后黑龍江省高職學校,將已蓋章的《黑龍江省高職(專科)院校推薦免試專升本申請表》(四份)及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省教育廳復核。
(七)經過省教育廳復核,確認具有推免專升本資格的考生,須通過學校參加全省專升本考試報名,并正式填報當年我省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院校志愿。
(八)省招考院核查《黑龍江省高職(專科)院校推薦免試專升本申請表》,依據考生志愿和當年全省專升本高校招生計劃,為推免專升本考生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