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8 17:30:04作者:佚名
8.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通知被錄取考生到校報到,按規定時間開學開講。
(四)錄取規定
1.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未經省教育廳批準,公辦普通高中嚴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應將跨區域招生計劃數等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再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納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進行招生。從2021年起,未參加婁底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一律不能參與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按省廳要求履行審批報備手續的民辦普通高中招收的已參加當年生源地中考的學生除外)。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紀委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等職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中職學校跨市州招生計劃嚴格實行省市兩級備案管理制度。
2.中招錄取按照鄉村教師公費定向批、普通高中指標生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高水平體藝生)批、職業學校提前批、普通高中一般計劃批和中職一般批的先后順序進行。凡是被前面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得進入下面所有批次的錄取。
3.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有關資料或信息,已被市中招辦正式錄取的學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更改錄取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已被招生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進行二次錄取。
4.考生可以到當地中招辦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可以通過婁底市教育局官網轉婁底中招網()查詢,也可以通過市中招辦指定的其它渠道查詢錄取結果。中考考生的錄取結果查詢,由考生在該網站輸入考生號及密碼進行查詢。通過以上途徑查不到錄取結果的錄取通知書無效。廣大考生一定要謹防各種違規招生行為,避免上當受騙。考生若對錄取結果有異議,應在錄取結果公布后一個星期內向中招辦反映情況,逾期不予受理。
5.各高中階段學校根據市中招辦審核的錄取名單辦理相關學籍注冊審批手續。被普通高中正常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嚴禁同時或者交叉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錄取學生建立學籍后嚴格執行轉學規定。
6.錄取期間,各縣市區中招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切實做好錄取信息公布、信訪接待等工作,熱情為考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