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9 09:11:24作者:佚名
插班考生復試實施細則
按照《南昌航空大學2024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南昌航空大學2024級研究生招生調整工作辦法》的具體要求,為保證學院2024級研究生生源質量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院實際2023年南昌航空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特制定本復試實施細則。
一、工作總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考核、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根據插班生基本條件和要求,擇優(yōu)錄取插班生進入復試。
(2)所有轉學考生(包括其他單位轉學、學校內部轉學以及申請“退役大學生”專項人才培養(yǎng)方案與普通人才培養(yǎng)方案之間轉學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調整系統”填寫轉學申請書、確認復試通知書和待審錄取通知書。
(3)調整志愿者的鎖定期為36小時,鎖定期內原則上不可解鎖。
(四)考生在申請轉學前,可登錄南昌航空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閱《南昌航空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和《南昌航空大學(10406)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2023年南昌航空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了解相關專業(yè)的申請條件、研究方向、初試科目、復試科目、學院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相關專業(yè)不同學習模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在錄取、培養(yǎng)、獎學金、就業(yè)等政策方面的差異。
二、組織領導
1.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位項目負責人、副教授以上職稱指導老師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具體名單如下:
團隊負責人:鄭煒
副組長:李其申
成員:楊志明、舒建、王超、范欣、吳振華
秘書:詹毅
(二)成立由學院紀委委員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督查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督查,對學院各專業(yè)復試組工作進行督查。具體名單如下:
團隊負責人:楊志明
成員:王超、溫素梅、周艷
三、調整的基本原則
(一)參加轉專業(yè)考生須符合轉專業(yè)申報條件(詳見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guī)定》(教發(fā)[2023]2號))。
(2)初審成績達到國家第一志愿專業(yè)A類考生標準,初審成績達到國家轉專業(yè)A類考生標準。
(3)學院沒有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名額。
4. 專業(yè)調整
學科(代碼)
學習方法
申請要求
軟件工程(083500)
全職
首選學科專業(yè)為:軟件工程(0835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網絡空間安全(083900)
初試科目要求:外語(英語1 201)、商務課程1(數學1 301或數學2 302,不區(qū)分)、商務課程2(計算機專業(yè)基礎408,第一志愿科目為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成績?yōu)锽-及以上的自學科目,相當于計算機專業(yè)基礎408,不區(qū)分)
初試科目分數要求:外語(45分及以上)、商務課程1(70分及以上)
五、調整程序
1. 注冊
1、我院將在調整專業(yè)(方向)開通前發(fā)布調整通知,告知考生調整專業(yè)(方向)、空缺崗位、選拔條件及具體開通時間,請考生按時登錄研究生招生網填報申請。
2、調節(jié)系統每次開啟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
3.各系統開放期間報考同一專業(yè)(方向)的考生視為同一批。
(2)選擇。
1.調動候選人按照《實施細則》和調動通知書進行篩選,不同批次的篩選標準不具有可比性。
2、通過轉學系統管理平臺向初選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書。已申請轉學的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轉學意愿。未按我院復試通知書時間要求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院可撤銷復試通知書,更換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撤銷復試通知書,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收到復試通知的插班生名單及復試具體安排將在學院官網首頁“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
六、復審方式及內容
1、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方式為現場復試。
(二)復試內容
1、綜合面試。綜合面試總分為100分,每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綜合面試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30分)、專業(yè)素質與能力(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20分)。
(1)外語能力測試:每人約5分鐘,重點考查考生的外語知識、聽力和口語能力。
(2)專業(yè)素質與能力主要包括:①在校期間的學業(yè)成績;②掌握本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能運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了解本學科的發(fā)展動態(tài)和本專業(yè)領域的發(fā)展?jié)摿?;③?chuàng)新精神與創(chuàng)新能力。
(3)綜合素質與能力主要涵蓋以下內容:①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實際工作表現;②敬業(yè)精神、責任感、紀律性、團隊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狀況;③人文素養(yǎng)與心理素質;④禮貌、表達與禮儀等。
2、專業(yè)筆試??荚嚳颇浚壕幊?,時長:120分鐘,考試形式:閉卷,筆試總分:100分。
3. 附加考試。具有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參加兩門專業(yè)課附加考試,每門附加考試總分為100分。附加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網站,查詢考試時間和地點,并準時參加。
七、重考成績的確定和使用
(一)考生綜合面試各部分成績由復試工作組每位成員獨立給出,然后取算術平均值。若同一專業(yè)有多個面試組,為平衡不同面試組之間的得分差異,將對綜合面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系數=該專業(yè)全體考生面試平均成績÷考生所在面試組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修正后的綜合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修正系數。
(2)復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或專業(yè)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補考成績若低于60分,將被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考生復試總成績?yōu)樾抻喓蟮木C合面試成績與專業(yè)筆試成績之和,按照總成績100分折算。
(五)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總成績*100)*60%+折算復試總成績*40%。
初試總成績?yōu)槌踉嚫骺颇繚M分之和,專業(yè)初試總成績?yōu)?00分。
(六)各專業(yè)錄取名單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和修正后的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必要時,學院可對相關考生進行補考。
(七)個別專業(yè)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需要增加招生計劃的,對專業(yè)復試合格且未被其他高校通過調整制度錄取的考生,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
8.復審監(jiān)督、審查及信息披露
1.實行責任制和問責制。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學院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有關規(guī)定,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各面試組長要對碩士研究生面試過程、程序、結果負責。
(二)落實監(jiān)督檢查制度。學院復試錄取監(jiān)督小組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信息公開與公示。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錄取候補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網公布和公示。